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

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

ID:21917027

大小:24.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25

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_第1页
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_第2页
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_第3页
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_第4页
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不立案的分析与建议发布日期:2011-03-18   作者:冯毅律师关于法院不立案问题的探讨法院立案的受理的现状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在工作中经常接触诉讼案件,在现在的诉讼案件中,笔者深有体会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立案难。此处所说的立案问题不包括刑事立案的范围,主要是指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的立案范围。在笔者的工作中,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决定以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后第一面临的问题就是法院的立案,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

2、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文是我国关系民事诉讼受案的基本规定,但是我们的法院在具体受案工作中对起诉人所审查的条件却远远高于该法条的规定,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同时有许多应当受理的案件,不出具任何理由就拒不受理。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1、第一类情况,是案件的定性或者当事人身份比较特殊的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例如:1,职工与单位之间因承租的公房之间发生拆迁安置纠纷,无论双方是否已经签订安置协议,均不予受理(指单位自管房把它拆除了)2,因拆迁历史遗留落实政策房屋引起的纠纷原则上不予受理3,以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基金会,供销社,五金服务部提起的纠纷不予

3、受理。以上类型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是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在法院是立不上案的。2、第二类情况,是可能引起上访的案件。例如:1、人民政府以行政职权对城区改造实施引发的一切纠纷法院均不受理;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求分配土地要求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予受理;3、国有企业或者城镇集体企业,因企业改革而发生的职工群体下岗整体拖欠工资,属于企业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的特殊现象,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等等。以上案件都是关系到当事人重大切身利益的案件,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的法院均为不予受理且不会有明确的不予受理理由。3、第三类情况,是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

4、关的案件。例如:1、供热合同纠纷原则上不予受理。2、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原则上法院不予受理;3、因政府调整企业国有房产引起的纠纷当事人诉讼不予受理;等。笔者认为,我国专门创设行政诉讼法,列为我国的三大诉讼法之一,假如可以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就不予立案的话,我们的行政诉讼法则没有产生的必要了。4、第四类情况,是在立案中进行实质审查的情况,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表明了立案审查是程序审查,而案件审理阶段才是实质审查,但是现在的立案过程中很多案件都按照实质性审查进行的,通俗的说就是:立案应当解决的问题是这个官司是不是允许原告打,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这个官司只有原

5、告能赢的情况下才让你打官司。例如:1、在立案过程中审查证据的真实性;2、在立案过程中审查原被告是否可以达成合意;等。笔者认为,如果一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纠纷双方都能达成一致,那么反而不需要到法院来解决纠纷了。那么法院的裁决疑难,分清是非的功能应当如何体现呢?最后笔者以一个统计数据说明现在立案的困难程度,在2009年度的南岗区法院审理案件统计中显示全年的审理案件数为7000余件,而该法院在2008年度的审理案件数为10000余件。以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观察角度均认为现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阶段,是社会矛盾集中的时期,也是纠纷数量大幅增长的时期,理论上法院的受案数量应当比上

6、一年度大幅增长才是正常的为什么反而下降了百分之三十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太多的案件在立案阶段被否决了。法院立案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法院立案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进行简单的分析:1、对于案情比较特殊的案件,由于主体的特殊性,案件的复杂性等客观情况的限制,本身现在的法学界对具体的原则及法理可能也还存在争议,则,一但裁判,其适用的法律条文,法律原则,法律宗旨的解释也许会引发很多的争议,并且容易对相关类型的案件的裁判一致性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在立案阶段就将这样的案件搁置起来,避免审理案件产生的新的纠纷。2、现在是社会的转型阶段,大量的新型纠纷不断出现,同时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空

7、前提高,所以我国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各个单位的首要目标,被上访的次数成为考核一个单位或者是一个系统的维稳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则,法院系统必然会承担整个社会的最大的上访压力,所以在立案阶段如果判断为可能出现上访的案件则直接不予立案就免除了法院系统如果立案审判,之后被上访的可能性。笔者认为这就是法院对可能出现上访的案件不予立案的主要理由。3、对于行政机关可以处理的纠纷法院之所以不愿立案,可能有两方面原因,第一,行政机关处理纠纷双方的案件,这样的案件在我国现实情况中可以认为行政机关的处理效果,处理能力还是非常强的,作为法院审理其效果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