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法学学士毕业论文

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法学学士毕业论文

ID:22014119

大小:54.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0-26

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法学学士毕业论文_第1页
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法学学士毕业论文_第2页
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法学学士毕业论文_第3页
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法学学士毕业论文_第4页
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法学学士毕业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法学学士毕业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Abstract“QiuShen”wasoneofthemostimportantjudicatoryinstitutionsinQingdynasty,whichprescribedthoseprisonerswhoacceptedtheguiltyof“Zhanjianhou,or‘‘Jiaojianhou’,shouldhavetheirexecutionspostponedtothenextfalltobecheckedfromthelocalgovernorstotheemperoragain,inst

2、eadofbeingkilledrightaway.Theprocessofcheckingconsistedoftheinspectionsofstate,governorsofthecheckingdepartmentandemperor.ThemeaningofstudyingtheautumntrialsystemisnotonlyunderstandingitselfonthefoundationofQingDynasty'Shistoryandlaws,alsounderstandingthewhol

3、elawsystemofQingDynastyfromit,moreimportantisthatwcshouldinheritexcellentjudicialthoughtsofChineseancienttimes,wcshouldabsorbitsadvantagessuchasprudenceinpunishment,openness,eliminateitslimitssuchasjudicialdependence,inefficient,lackoftruesupervise,SOastobuil

4、dupourcountry’SmodernjudiciaryandlegalState-Keywords:QiuShenSystem;Deathpenaltyreview;prudenceinpunishment论清代的秋审制度淸代秋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是我国封建死刑复核制度的集大成荞,具有较高的水平,各项建置十分完备,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它从明代后期就己经幵始出现,直至清代发展达到完善。具体来说,秋审制度是对于某些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不是立即执行,而是要经过一次复核程序,来决定是否对他执行死刑。整

5、个程序从年初开始,一直到当年的冬至结束。如果被判为死刑的犯人己过当年秋审限期即被列入下一年的秋审。秋审制度源于汉代的录凶,不过汉代的录凶仅仅是对部分案件的复核,还没有在全国范围闪形成一种所有死刑案件普遍适用的制度。到丫南北朝时期死刑复核制度有丫进一步的发展。如《魏书•刑罚志》记载:北魏太武帝时规定:“当死者,部案奏闻。以死者不可复生,惧监官不能平,狱成皆呈,帝亲临问,无异词怨言,乃施行。”®所记载的这段史文,表明当时死刑复核制度在适用对象、程序、原因、R的、时间、范围、方式、程度等方面都明确规定。隋唐时期死刑复核

6、制度更加完备和缜密。如据《隋书•刑法志》记载:“开皇十五年:死罪考,三奏而后决。”@另据《隋书•文帝本纪》记载:“开皇十六年秋八月诏:决死罪者,三奏而行刑。可见,隋朝已规定死刑执行前必须奏请皇帝核准,而且要经过三次。唐时死刑复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据《通卷》记载:“诸决大辟罪,在京者,行决之司五复奏;在外者,刑部三复奏。若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者,唯一复奏。”@这说明,唐朝死刑复核制度比隋朝更加规范。唐以后元明淸各朝法律均继续完善死刑复核制度。元朝法律规定:“儿死罪,必详谳而后行刑。”明代时,死刑复核制度发展为

7、朝审。对于明代朝审《明史•刑法志》曾记载:“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候、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历朝遂遵行之。”天顺三年后,京城每年举行一次朝审成为定例,此外明代还对外省定期派恤刑官录凶。至清朝初年,清朝统治者在历代的基础上,将死刑复核制度发展为秋审制度。®一、清代秋审的思想基础世界上任何一种制度、一种文化,它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根源,都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样,秋审制度自然也不例外,它的产生也与各种历史因素息息相关。①《魏书》,卷一百二十一,志第十六。②《陏书》,卷二十五。志第二十。③《隋书》

8、,卷二,帝纪第二。④《通卷》卷一六八《考讯》①《明会典》卷177,刑部,恤刑。(一)慎刑思想自丙周王朝幵始以来,各项典章得到逐步的完善,特别在法制方面,对人命更加重视。周公吸取了夏商两朝滥刑的教训提出“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的明德慎罚思想,其目的在于准确地惩恶扬善,它要求用刑者要岀于善心。到了春秋时期,周公这种“慎刑”的法律思想更受到了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所接受和弘扬。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