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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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棠内蒙古大学法学院Tel:15847191307E-mail:qihaitang@sina.com公共邮箱:mminfa10@sina.com教学安排分为:总论、分论两部分总论:主要讲民事主体、民事行为(包括代理)、诉讼时效分论:主要讲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责任法教材:人大教材大陆民法学界大腕学习方法1、牢牢掌握“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2、处理好法条与法学理论的关系3、勤读书:少而精辅导材料4、多关注社会热点5、准确掌握蒙语法律术语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第二节民

2、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民法的特点第四节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第五节民法的体系第六节民法的渊源第七节民法的适用范围第八节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民法很温柔,请亲近她你眼中的法是什么?请谈谈你对法的印象你眼中的民法是什么?请谈谈你对民法的印象你能否保证一辈子不和民法打交道?结论?——不离不弃——民法很温柔,请亲近她第一节民法的概念一、汉语“民法”一词的来源“民法”一词是舶来品:1、古代刑民不分——大清民律——清末1929年《中华民国民法典》源于日本法国“市民法典”翻译为“民法”2、罗马法(公元前8-前6世纪):查士丁尼

3、皇帝在位期对后世贡献巨大万民法——市民法二、“民法”一词的含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一词在不同场合具有不同的含义:1、形式民法和实质民法 民法典(法,德,蒙古)民法通则2、广义民法和狭义民法3、普通民法和特别民法4、成文民法和不成文民法习惯法判例法5、民法学:民法是一部门法;民法学是一门学科大陆法系民法典立法例模式罗马式德国式(番德克顿)参考法学阶梯学说汇纂(人法物法诉讼法)(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代表法国民法典(18043编制)德国民法典(1896年5编制)体

4、系人法总则财产法债权取得财产的方法物权亲属继承法典的特点比较:最早、自由竞争时期帝国时期通俗易懂天书三个原则对契约自由有限制等设立总则(法人、法律行为)三、民法的概念(《民法通则》2条、《合同法》2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意义:1、确立了民法统一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地位2、为我国经济立法确立了这样一种模式,即由民法调整横向的市场交易关系,经济法或称经济行政法调整纵向经济管理关系的立法模式。3、确立了民商合一的体制,即由民法统一调整横向的

5、财产关系。商法只能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存在,而不应当与民法相分离。民法调整对象——案例导入一、最近有什么重大新闻?1、杭州著名飙车案件2、国庆节限制私家车入京3、甲流感封校4、整治醉酒驾驶者5、河南矿难事件6、学生互殴打伤一方住院二、哪些属于我们民法该管的范围?案例分析案例1.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2.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因事先饮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制,将相向而行的路人

6、乙撞死。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案例1中甲乡政府虽然处于管理阶层,但是其向乙银行贷款属于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在这一关系中,二者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财产流转关系,必须符合民法等价有偿的原则,具备民法调整财产关系的特征,所以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由民法调整。案例2中的法律关系分为三层:第一,乙被撞死,乙的近亲属得以甲侵犯乙的生命权为由主张损害赔偿,此时系民事案件,由民法调整。第二,甲违章驾车致乙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得

7、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由刑法调整。第三,甲酒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处以相应行政处罚,此时由行政法调整。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问:何谓调整对象?意义?一、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特点:(1)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2)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民法眼中人人平等(3)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4)多为等价有偿?特点是由民法所调整的对象——商品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一国经济发达水平从其民法中观察得知。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1)财产所有与利用关系:静态物权定分止争

8、保护财富(2)财产流转关系:动态债权交易规则创造财富二者关系:前提和归属思考:为什么说民法是最重要的市场经济法?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具有人身属性但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特点:(1)专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可转让和放弃(2)非财产性——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也有联系(3)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如选民关系(4)固有性——人格关系与生俱有,但身份关系不一定人身关系分类人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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