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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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082011年89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学生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我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其它各类学生学籍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第二章 学生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

3、加学校教育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社团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业并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4、(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参加学校教育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助学金及学校其它形式资助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 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的有关要求,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因不可抗力除外),视为放

5、弃入学资格。第七条新生入学后,须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无故不进行体检复查者,不予注册,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档案及户口退回来源地区。情节恶劣的,学校将移交相关部门查究。第八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一般不超过一年)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由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暂不予注册,保留

6、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并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对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九条学生按学年(或学分)依所属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并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按学校要求办理注册手续。未经学校批准而不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事由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注册流程详见附件)。第二节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条学校根据学

7、生所学专业需要,在入学时制定相应的指导性教育培养方案,学校有权根据教育教学改革情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执行中对该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学生。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成绩与学分均由学校统一记载,学生可从校园网或所在学院查询,毕业时由所在学院归入本人档案及学校档案。第十一条课程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可按开卷或闭卷方式进行,考查可以提交论文、学习过程表现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开

8、课单位确定,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并在开课时由任课教师告知学生。所有课程均由有教务处统一安排,必修课程的考试一般在考试周进行,其余课程随教学进度考核。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按考试的要求携带有关证件,方具有考试资格。校内考试一般需携带学生证(即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还须携带重修证。学生以所在专业的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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