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

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

ID:22887047

大小:50.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01

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_第1页
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_第2页
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_第3页
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_第4页
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析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给我们的启示打开报纸、刊物常常看到关于政治改革的文章,有人认为不进行政治改革就无法进行经济改革,而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扩大民主。我们有必要回顾历史,这就是在农村从包产到户到村民自治。大家都知道,粉碎四人帮后的改革首先是从计划经济管不到的、贫穷的农村开始的,是从最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经济开始的。由经济而政治,经过30多年,历史证明这条道路是正确的。粉碎四人帮后,政治气氛开始缓和。1978年前后,安徽、贵州、云南、甘肃、内蒙古等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偷偷搞起了包产到户。包产到户是不算细账的,交了上头,剩下的都是自己的。这种方法比较符合当时贫困、落后地区大多数农村

2、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管理水平。但是,包产到户一开始是受到限制的。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会前,安徽省委书记万里曾向胡耀邦提出,是不是取消两个不许。胡耀邦说,起草文件的人都不同意,他再做做工作。在他们的努力下,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这个文件,虽然仍提出不许分田单干,但将不许包产到户改为也不要,即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实际上是有所松动,允许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搞包产到户。  1980年4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会议,有

3、4位副总理提出: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在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4个省、自治区,可以实行包产到户的政策。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迅速解决了吃饭问题。在贵州,1981年全省农业因灾减产,1982年粮食增产了30亿~40亿斤。油菜籽和烤烟增产的幅度更大。吃不饱饭的农民也由原来的占农村总人口的70%下降到30%左右。1980年12月,胡耀邦肯定了贵州的做法。1981年党中央发了一号文件,肯定了联产承包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此后,一直到1985年,连续5年,中央的一号文件都是讲农业问题,规定联产承包制15年不变。这5年,农业大发展,农民生活迅速提高,其速度可以与解放初土地改革后的5年相比

4、。随着包产到户的推广,农民再也不用队长派活、派工,队长也要照顾自己的承包地,生产大队、生产队出现瘫痪、半瘫痪状态,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逐步瓦解。1981年秋,广西宜山、罗城的十几个生产队,由于生产队、大队散了架,村子里的事无人管,村民自发选举成立村委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水到渠成,开始建立基层自治组织,扩大农民的民主权力。彭真知道后,马上派人实地调查。回来的同志汇报到有的村支部书记都没有当选,担心会不会失去党的领导时,彭真沉稳地说:不管党内党外,只要办事公道,执行党的政策,执行法律,这就体现党的领导。彭真有这样的思想不是偶然的,他从抗日战争1938年起主持晋察冀边

5、区的政权建设,长期领导政权建设工作。那时,党组织在根据地也只是在党内、军内上级向下级命令,不是向人民下命令。他给中央的报告提出:在一个村的范围内,群众有什么要办可以让群众充分地讨论,按照群众的意愿来办。这是村民自治的最初设想。1981年彭真正主持宪法修订工作,村民自治的设想在宪法中得到了体现,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有了宪法的依据,1983年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通知,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乡以下是

6、村委会。通知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按村民居住状况设立。到1985年2月底,全国已建立948600多个村民委员会。与此同时,深受彭真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进入起草、制定、审议阶段。  这部法律由民政部起草,1983年开始调查,1986年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同年10月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这部法律时,有很多人习惯于党领导一切的公社体制,担心村民自治会失去党的领导,不同意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定为指导关系,而主张乡、镇政府与村委是领导关系。他们认为乡政府的许多工作要靠村委会落实,如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村里的事乡政府不好

7、管,也不能干涉。政府的许多工作村委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政令难以落实,乡、镇政府成为无脚螃蟹。争论的实质是:要不要基层自治;农民群众自己的事是由政府包办还是由农民自己办理。争论十分激烈。1988年春天,这部法律草案又拿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讨论,除解放军代表团,每个代表团都有争论,甚至出现对立的激烈争论。有的代表干脆提出:如果认为领导关系与宪法不符,那就应该修改宪法。但是两位农村支部书记代表很赞成这部法律,说:这是国家为我们农民立的一个法,会得到农民的拥护。彭真从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