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

ID:23122376

大小:5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04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_第1页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_第2页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_第3页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_第4页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_第5页
资源描述: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BSZN-141011—2017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66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经营个体工商户、许可证的经营申请。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证设立或变更的许可申请。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2、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十条:“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

3、不得超过三年。”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文广体旅局。四、审批条件(一)设立.变更.注销予以批准的条件:(1)、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2)、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3)、所借用文物为非一级文物的。    (二)最终审核材料(1)申请单位向所在地文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由当地文广体旅局审批;(3)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三)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1)《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举办国有馆藏文物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举办国有馆藏文物许可证》。(

4、四)注销(1)注销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一级馆藏文物。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文化广电窗口。交通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六、申请材料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证所需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设立变更1申请书原件1√2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审批表原件1√63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4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5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5、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法定期限:13个工作日。终审期限:15个工作日。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到期复查、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1.组织: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2.考核:受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考

6、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3.审核:西畴县文广体旅局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4.发证:西畴县文广体旅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向后报文广体旅局审批;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文广体旅局受理并办好证后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八、审批收费(无)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

7、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2)网络提交。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文广体旅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西畴县文广体旅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申请人)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

8、不告知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