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

ID:26541063

大小:69.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7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_第1页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_第2页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_第3页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_第4页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_第5页
资源描述: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附件2BSZN-0121000—2016云南省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2017年7月1日发布5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玉溪市范围内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许可申请。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借用双方已达成基本意向,被借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建有完整的藏品档案;(2)文物借用单位具备展览场所且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齐备、有效;(3)借用文物不得超过三年。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不予受理:(1)文物借用单位不具备展览场所且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齐备、有效;(2)借用文物超过三年。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第三款: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规范性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

3、号)附件2第111项:实施机关:文化厅,项目名称: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审批,调整方式:部分下放,备注:国有馆之间出借一级以外文物的为备案,一级由省级审批报国务院备案;非国有馆向国有馆出借二级以下下放到州级审批报省级备案,省级仅审批一级。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四、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1.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2.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3.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

4、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文物借用单位不具备展览场所且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齐备、有效;(2)借用文物超过三年。(二)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提出注销申请。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415室行政审批(市场管理)科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14号(玉溪金粮小区对面)交通方式:市内可乘8路、10路等公交车到会堂站下车即到六、申请材料5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增项到期复查依申请变

5、更(生产条件变更)其他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依据备注1需借用馆藏文物的申请书原件纸质1√√2借用单位和被借用单位名称及借用单位举办展览的证明信;借用文物的原因、去向和用途;文物建档说明、文物保存环境达标说明;借用文物的补偿方式;借用文物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借用文物数量。原件/复印件纸质1√3借用文物目录。内容包括文物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文物照片,藏品号。原件/复印件纸质1√4借用协议。借用协议须包括安全责任条款。原件/复印件纸质1√5文物借入方背景资料。内容包括单位性质,情况简介。原件/复印件纸质1√6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6、批准,提交国家文物局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受理时限:通过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到期复查、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1.组织: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2.审核:市文广局1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3.发证:市文广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批准文件;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

7、置审批(无)本审批事项无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十、中介服务(无)5本审批事项无中介服务。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本审批事项无中介服务。十二、资质资格(无)本审批事项无资质资格要求。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508室行政审批(市场管理)科。(玉溪市聂耳路48号)。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二)受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