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ID:23383202

大小:139.50 KB

页数:42页

时间:2018-11-06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_第1页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_第2页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_第3页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_第4页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股份3第三章股东和股东大会4第一节股东4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6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开8第四节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11第四章董事会13第一节董事13第二节独立董事16第三节董事会的一般规定18第四节董事长20第五节董事会会议21第六节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3第七节董事会秘书24第五章高级管理层25第一节高级管理层和行长25第二节高级管理人员27第六章监事会28第一节监事及外部监事28第二节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29第七章董事、监事、行长和其他高管人员的资格和义务32第八章激励约束机制37第九章利益相关者3842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2、计38第十一章通知、公告和信息披露39第十二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40第十三章附则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行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2005年12月31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三条本行注册名称中文全称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城银行

3、;英文全称:JINCHENGBANKCo.,LTD;英文简称:JINCHENGBANK。本行住所地为:山西省晋城市文昌西街1669号,邮政编码:048000。第四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1349560元。第五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本行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载明的范围为准。具体业务范围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正式批准为准(本行经营结汇、售汇业务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42第七条本行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二章股份第八条本行全部实收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计2681349560股。全部为普通股。本行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

4、同权,同股同利。第九条本行成立时,121名发起人认购本行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见“发起人名册”)。第十条本行股份采取股权证书的形式。本行股份全部由股东以现金形式入股。本行或本行的分支机构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本行股份的行为提供任何资助。本行可依法回购本行股份,用于奖励本行职工。除法律规定情形外,本行不进行买卖本行股份的活动。第十一条本行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应具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主体资格。股东转让股份须经董事会同意,必要时还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十二条本行不接受本

5、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权的标的。42股东以本行股权出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实行备案审核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承担本行股权质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等日常工作。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事会申请备案,说明出质的原因、股权数额、质押期限、质押权人等基本情况。凡董事会认定对本行股权稳定、公司治理、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等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应不予备案。在董事会审议相关备案事项时,由拟出质股东委派的董事应当回避。其他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需向本行董事会执

6、行委员会申请备案。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配合本行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需要,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股东在本行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不得将本行股权质押。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第三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十三条本行股东为依法持有本行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本行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第十四条本行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42(二)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按照所持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7、;(三)对本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本行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本行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本行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本行收购其股份;(八)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人选;同一股东及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