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办法实施细则20121217修改

考评办法实施细则20121217修改

ID:23459350

大小:78.1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08

考评办法实施细则20121217修改_第1页
考评办法实施细则20121217修改_第2页
考评办法实施细则20121217修改_第3页
考评办法实施细则20121217修改_第4页
考评办法实施细则20121217修改_第5页
资源描述:

《考评办法实施细则20121217修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湛江市市区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湛江市市区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一、考评和监督机构成立湛江市市区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管理考核小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牵头组织单位,成员单位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考核小组下设环境卫生和市容执法考核分组(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为牵头组织单位),按照《湛江市市区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款“建立人才库”的要求落实考评和监督人员。各区(含湛江开发区,下同)成立相应的考核机构,并开展

2、考评工作。二、考评对象及范围考评对象:赤坎区政府、霞山区政府、坡头区政府、麻章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考评范围:上述五区的建成区(含城中村)及管辖下镇政府所在地。一、考评和计分方式(一)考评方式环境卫生考评采取日常巡查、暗检、明检和督办四种方式,日常巡查分数占总成绩20%,暗检分数占总成绩的40%,明检分数占总成绩40%。市容执法考评采取暗检和明检两种方式,暗检分数占总成绩60%,明检分数占总成绩40%。其他考评成绩作为总成绩加减分依据。检查的内容有: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物业小区、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建筑工地(周边)以及公共场所的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门前三包”落实

3、情况、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情况、小额罚款情况以及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1、日常巡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每周2~3次,每次1天(即1天内完成五个区的巡查),每次对每个区的巡查时间为30~40分钟,检查顺序由检查组确定后进行轮换。2、暗检暗检一般每周安排一次(“创卫”期间由市“创卫”办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集贸市场(周边)、建筑工地(周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餐饮大排档的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51、明检(含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项目主要有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学校、物业小区、“门前三包”(含“百佳”门店)、严管街(

4、含卫生示范街)。镇(街)的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单列为专项检查。(1)明检顺序由各区抽签确定。(2)明检前从考评委员和考评监督员人才库中随机抽选若干考评委员和考评监督员参加。2、督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各考评对象的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管理存在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巡查、督查、督办等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在总成绩中扣分。(一)计分方式各项考评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双月考评总成绩=环境卫生考评成绩×50%+市容执法考评成绩×50%+加扣分项目成绩。环境卫生考评成绩=日常巡查(平均分)×20%+暗检(平均分)×40%+双月明检×40%。市容执法考

5、评成绩=暗检(平均分)×60%+双月明检×40%。加扣分项目成绩5=宣传活动加分+媒体报道加分-投诉件扣分-曝光件扣分-督办件扣分-垃圾运输污染扣分-会议纪律扣分。1、镇(街)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管理考评成绩单独排名,不纳入各区成绩。计分公式为:镇(街)成绩=暗检成绩×60%+明检成绩×40%。一、评分标准(一)《环境卫生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二)《市容执法考评标准》(详见附件2);(三)镇(街)、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学校的市容卫生和环境秩序作为专项检查单独排名,参照上述标准。二、奖惩措施(一)双月考评排名第一的区由市财政给予追加工作经费60万元(其中环卫经费30万元,市容执法经费30

6、万元);考评排名末位且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的区,则相应扣减工作经费30万元(其中环卫经费15万元,市容执法经费15万元),并由该区的财政垫补。对每一次双月考评的排名进行评分,第1名得5分,第2名得4分,第3名得3分,第4名得2分,第5名得0分;年终将累计各次双月排名得分,从而得出全年总分排名。年终考评排名第一的区由市财政给予追加工作经费80万元(其中环卫经费40万元,市容执法经费40万元)5,排名第二的追加60万元(其中环卫经费30万元,市容执法经费30万元),排名第三的追加40万元(其中环卫经费20万元,市容执法经费20万元)。(一)连续三次双月排名末位的城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由市

7、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并由市政府监察局记录在案。年终排名末位的区须向市政府递交书面检查。(二)双月考评成绩排名于大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年终考评排名于次年1月25日前进行通报,并在湛江电视台、湛江日报、湛江晚报等新闻媒体公布。市财政局根据通报情况办理工作经费追加、扣减手续。一、本细则由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2年12月17日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