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互补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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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互补与衔接  任何社会都存在纠纷,纠纷的妥善解决是社会运转的内在需要。诉讼不失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但并不是解决所有纠纷的最佳方式。当前面临着诉讼案件不断递增的现实,迫切需要寻求一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代价最小、效益最佳的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法院调解是目前我国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正确处理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关系,加强两者之间的衔接,增强互补性,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团结和睦,维护社会稳定,将起着重要的作用。笔者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现状调查入手,分析当前调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

2、问题,并对如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衔接机制进行了思考,以期更好地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人民调解、法院调解工作现状8  1.婺城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状况。目前,婺城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小组调解小组或调解员三级网络已基本健全。一大批有文化、懂法律政策、熟悉社情民意、道德素养较高的人员进入了人民调解队伍,调解组织机构和人员素质建设得到了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逐步拓展,所调解的纠纷类型从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的民间纠纷,逐步扩展到买卖、借贷、生产经营以及

3、部分轻微刑事违法行为引起的纠纷;纠纷主体从公民个体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的范围也由基层组织内部扩展到涉及不同基层组织甚至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相关主体之间的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很大一部分的民间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尽管基层调解组织做出了很大努力,但人民调解的案件数增长并不明显,近年来,年人均调解结案数都不足1件。见表一:  表一:2005年以来婺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案情况  年份调解委员会个数人民调解员人数调解结案人均调解数  200567922039470.4

4、3  200669223128840.38  2007698235412660.54  究其原因:一是“熟人社会”逐渐向“生人社会”转化,人民调解的优势主要在于化解“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熟人之间纠纷,而当前纠纷主体呈现流动性、不熟悉的趋向,主动请求人民调解趋势明显减少;二是经济利益成为公众普遍追求的目标,人们更多地关心自身利益,调解难度在不断加大,人民调解成功率下降;三是公民诉讼意识不断得到灌输,诉讼观念深入人心,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成为当事人首选,人民调解有走向边缘化迹象。8  2.婺城区法院开展司法调解状况。近年来,婺城法院坚持以“能调则

5、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原则,创新调解机制,丰富调解方法,将司法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和各个不同的诉讼阶段,司法调解工作不断得到加强,调解和撤诉已成为法院处理民商事案件的主要结案方式。司法调解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推行执行和解制度,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同时也发现调解的案件虽然逐年上升,但调解率并未有显著增长。见表二:  表二:2005年以来婺城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变化  年份收案数民事案件结案数调解结案数调解率 

6、 2005105405440333161.23%  2006104665781381966.79%  2007117187493501166.88%  20089864(1-7月)4622325670.44%  法院调解结案率增幅不大的原因:一是调解意识还欠到位。法院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忙于应付的情况下,部分法官认为调解费时费力,难以腾出或不愿投入更多的精力做好调解工作。二是调解主体单一。不是所有案件都有疑难的法律问题,没有必要每一起案件都由法官亲自解决,事实上,目前不论案件难易,不论是判决还是调解,都由法官亲自解决,造成调解主体单一,不利

7、于开展调解工作,也不利于法官腾出时间去真正解决有法律问题的疑难案件。三是调解启动滞后。法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实现一步到庭,庭审前没有专门的调解程序,将调解主要局限于庭审过程中,致使调解程序启动滞后,影响审判效率。法官在庭审中主持调解有调解和判决身份的混同,给人有强制调解之嫌。8  3.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的实践。及时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减少当事人讼累、便利于当事人解纷,单靠法院是不可能实现的,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形成合力。近年来,婺城法院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积极尝试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婺城法院婺北人民

8、法庭为了能合理地利用其他解纷机制资源,创建多元化调解机制的互动调解,制订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互动规程》,在婺城区乾西乡和新狮街道开展了协助调解、委托调解、指导调解、协议确认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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