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因果律和立法用语对刑法因果关系的法哲学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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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因果律和立法用语对刑法因果关系的法哲学考察基于因果律和立法用语对刑法因果关系的法哲学考察  一、因果律  科学的实际效用全靠它预知未来的能力。在被告人向被害人的水杯中投下大剂量氰化钾的时候,他早就预料到被害人将中毒死亡,结果的确为其所预料。当今时代,这类极其令人满意的结果让人对科学感到赞赏。毕竟,最强有力的社会乃是科学水平最高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无处不充斥着科学的力量,科学的力量在于它对因果律的发现。  罗素认为,因果律可以定义为一个普遍原理:在已知关于某些时空领域的充分数据的条件下,凭借这个原理我们可以推论出关于某些时空

2、领域的某种情况。罗素承认因果律的盖然性,不苛求因果律的必然性,只有在概率超过一半的时候,我们所谈的那个原理才能被人们认为称得上一个因果律。如果定律只表示一种很大程度的盖然性,那么这和它表示一种必然性几乎可以同样令人满意。  但维特根斯坦并不象罗素那样认可因果律的地位与价值,他说,相信因果律是一种迷信。因果律不是一个规律,而是一个规律的形式。  第一,我们推论到的知识领域未必迟于我们据以推论的领域。就象在必要条件假言推理AR中,是先有A事件还是先有R事件?这个推论不是向后而是向前进行的,但这并不是因果律的一个普遍特点。第二,一

3、个定律的产生,往往是建立在一定的数据基础之上的,那么,我们在说明一个定律的时候能否刻画出该定律据以产生的数目的规则?这似乎不易于操作。有人认为,在概率超过一半的时候,可以说两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律。对于可以逐一列举的有限域,我们还可以进行统计。但对于不可逐一列举的有限域无限域呢?有人认为,只有通过抽样来统计,可是问题在于如何保证所抽样的对象具有代表性呢?第三,建立在归纳基础上的因果律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性。事实上,罗素也看到了因果律的不可靠性:如果定律只表示一种很大程度的盖然性,那么这和它表示一种必然性几乎可以同样令人满意。

4、我所想到的并不是这个定律为真的盖然性;像我们的其它知识一样,因果律也可能是错误的。本文由.L.收集整理  不过,在罗素看来,因果律虽然带有很大的盖然性,也有可能是错误的,但这依然不能阻却它在知识构建中的功能。承认只带盖然性的定律的一个好处是这样做能使我们把一些作为常识基础的类似火烧伤人、面包有营养、狗吠或狮子凶残等粗略的概括包括到科学范围里去。尽管这样的事实为大家所公认:刚刚出炉的烤红薯上的火星不会烧伤人,霉变了的面包失去了营养,有的狗太温顺见到入侵自家宅院的不速之客也不叫上几声,马戏团被驯化的狮子温顺得象羔羊一样乖。上述例

5、子都是或然性的因果律,既是或然性的,当然就暗示了偶然或例外的存在。尽管例外是如此普遍地客观存在着,但火烧伤人、面包有营养、狗吠、狮子凶残这类的规律性现象依然是我们行动的有效向导。客观世界中存在着不计其数的规律性现象,因此人们试图对现象之间的因果律进行摸索。但我们早就意识到了对因果律的摸索绝非易事,的确难以找到一种使现象之间不存在例外情形的形式。但是如果把旧的比较简单的定律当作只是表示盖然性的东西,那么它们就仍然是有效的。  二、因果关系与日常事态  因果关系作为刑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法律术语,正如刑法中的许多其他术语一样,也是

6、源自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描述、解释客观世界的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概念。正如弗莱彻教授所言:如果我们想在日常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刑法的体系,那么,我们就必须注意这些概念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方式。  那么,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善于观察客观世界,考察日常生活中一些概念是如何具体地使用的,而且还要善于思考这些概念是如何影响过并且还在怎样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构建,首先要求我们依据日常生活知识来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探究日常生活中什么情境下的因果关系?  日常生活中的一个普通现象是,我们对事物通常或者持续状态一般不进行原因性

7、的探究,相反,我们感兴趣的往往是非正常事态的原因。所以,对非正常事态的原因如此感兴趣,以至于在原因尚未揭晓之前我们对其达到妄加揣测的地步。特定时刻的事件倘若是非常态性的和出乎意料的,那么,这足以激起我们对该事件进行探究与尝试解释的兴致。当有人询问像为什么要吃饭的原因时,我们对此问题的第一反应或许是惊讶,进而认为此类问题无意义可谈,因为探究此类问题的因果性的确有多此一举之虞。  对于在什么时候适宜进行探究原因性事态这个问题,人们很难给出一个完整的说明。笔者认为,尽管对该问题不容易做出精确的回答,但这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第一,

8、我们所追询的原因往往是非常态性事件的原因。至于如何界定非常态性的事件,这是一个辩证的、历史的范畴,必须将一个事态置于具体的时空来考察。同个事态在一个时空下是常态的,但时空一旦变迁。那或许就是非常态的。第二,事件的时空性决定了原因事件的流动性。同一个事件在一个时空下是原因事件,但在另一个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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