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地产]《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ID:23753019

大小:235.5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8-11-10

[地产]《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_第1页
[地产]《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_第2页
[地产]《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_第3页
[地产]《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_第4页
[地产]《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地产]《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征管,贯彻“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治税方针,实现对房地产开发业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章项目对象管理第二条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地方税收征管按本办法规定实行项目管理。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业地方税收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指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房

2、地产开发业特点,以项目为管理对象,依托项目地方税收管理软件,借助有关部门的项目信息,优化业务流程,通过发票控管、分类管理、信息传递与比对分析,掌握项目从设立到结束的全部信息情况,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管理。第三章项目登记管理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应自领取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签订建筑合同后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项目登记。企业办理项目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不动产项目情况登记表》(样式见附表一);(二)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七)开户银行及账号;(八)不动产项目平面图(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第五条纳税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第一份《认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第一笔定金之次月10日内,持下列有关资料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不动产项目补充登记:(一)《可售房源明细表》(样式见附表二);(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认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当项目登记主要内容发生变更及项目登记内容不完整、需要补充时,纳税人应自项目登记内容变更(补充)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地方税

4、务机关办理项目变更(补充)登记。企业办理项目变更(补充)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项目变更(补充)登记表》(样式见附表三);(二)项目变更(补充)内容证明材料;(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六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将《项目采集信息表》(样式见附表四)数据与项目登记数据进行信息比对,对项目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比对;经比对相符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能提供有关说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及时将项目登记信息导入到项目管理数据库中。要定期进行项目税源分析,掌握项目税源动态变化情况。第四章项目信息采集管理第七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房产、建设、规划、发改委、招投

5、标等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定期信息交换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信息,并填制《项目采集信息表》。第八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将项目采集信息库里的信息与项目登记信息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对未办理项目登记的应进行催办。第五章 项目纳税申报管理第九条纳税人应按税法的规定及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第十条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项目管理营业税统一实行电子申报。项目纳税申报主要内容为:(一)《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样式见附表五);(二)《房屋销售及自用、捐赠及抵债情况表》(样式见附表六);(三)《拨付工程款情况表》(样式见附表七);(四)《不动产

6、销售发票领购、开具清单》(样式见附表八);(五)《不动产销售监控明细表》(样式见附表九);(六)财务会计报表及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十一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对项目纳税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项目纳税申报信息导入到项目管理数据库中。第六章 发票使用管理第十二条项目发票的开具必须按照面额限制、税款比对的原则开具,即票面总金额不得高于项目收入实现金额、票面总金额应纳税款不得高于项目已申报(缴纳)税款。第十三条对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定的自开票纳税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销售不动产发票》,由企业自行开具发票,并填制《不动

7、产销售发票领购、开具清单》,按月随同纳税申报数据一并报送至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第十四条代开票纳税人需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填制《代开票申请表》(样式见附表十),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后代开发票。代开票纳税人在办理代开票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代开票申请表》;(二)完税凭证原件;(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对《代开票申请表》数据和缴纳税款数据进行比对,经比对相符的予以开具发票。第七章 项目信息传递与比对分析管理第十五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定期通过项目管理数据库填制《项目信息清分比对表》(样式见附表十一),上传至上级地

8、方税务机关,由上级地方税务机关进行数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