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下放后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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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食药监办〔2015〕23号关于做好下放后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补充通知各市、县(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宁食药监【〔2015〕2015】11号)的要求,从3月1日起对部分食品生产许可权限进行下放,为了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下放后有序进行,现对下放后的食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食品生产许可部门的条件及职责(一)承担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市、县(市)市场监管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有健全的食品生产许可行政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核查人员管理、检验机构管理、食品生产监管(许可)人员培训等制度并开展相应工作,实行食品

2、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制度。2、有健全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国家注册审查员资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及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二)市、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许可职责1、市、县(市)市场监管局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包括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发证检验、报送材料审查、抽查复审、审核批准、证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社会公告、变更延续、补领、更正等环节。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相关管理规定及

3、工作程序,制定本辖区食品生产许可发证工作的办事程序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受理企业申请、组织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安排发证检验,审核企业许可材料并存档(存档时间为4年),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报自治区食药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3、市、县(市)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许可程序规范要-29-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和相应食品审查细则,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的程序、文书、标准、条件、

4、时限等要求,进一步做好审批项目、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八公开”工作。4、认真组织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宣传培训工作要做到广泛深入,不留死角。5、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明确岗位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市、县(市)级发证工作的顺利实施。二、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评审、发证检验及收费(一)各市、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按照自治区食药局公告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库及审查组长任命文件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食品生产许可核查人员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国家注册审查员资质,并

5、能满足核查工作需要,名单详见附件1)(二)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当派观察员参与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评审。自治区级发证的,观察员由食品生产企业所在的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指派观察员参与现场评审。-29-(三)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评审结束后,监管人员和评审组要及时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的要求,对申请发证的产品抽取样品送检。(四)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应在自治区食药局公布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中选取(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2)。检验机构承担发证检验必须具备全项检测发证检验项目的能力,不得进行项目分包;不得在名单以外选择发证检验机构。(五)按照《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6、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宁财综【2015】22号)的要求,不得向食品生产企业收取生产许可审查费用。(六)各市、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对通过现场评审的拟发证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发证前抽查,有效确保发证质量。三、证书管理(一)证书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由“QS+区域编号+产品类别编号+企业证书编号”组成。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XXXXXXXXXXXX,QS代表生产许可,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银川市6401、石嘴山市6402、吴忠市6403、固原市6404、中卫市6405)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29-各市、县(市)市场监管局从

7、3月1日起,所有的食品生产许可从受理到发证要在食品生产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中完成,防止重号出现。(食品生产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网址为http://222.75.163.254:8001/)(二)证书管理1、各市、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下放后食品的生产许可证书的打印、发证工作。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分为正本、副本和副页,空白证书由自治区食药局按照国家食药总局有关要求统一领取管理,各市、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需要提前30天向自治区食药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提出书面申请领取空白证书,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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