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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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规定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规定当前,我县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房地产开发无证、无序,规避招标,不办施工许可证就进行开工建设等给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为了杜绝上述各类违法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县进一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房地产无证、无序开发,规避招标和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行为。1、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监督和依法行政水平,密切配合,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主管

2、部门及纪检监察等监管机构应加强协调一致严格把好建设手续的每一道关口。从报建到工程竣工备案每一道手续都要为下一道手续负责,下一道手续要为上一道手续把关。每一道手续缺一不可。不依法进行招标,不得办理安全备案和质量监督备案,不办理安全、质量备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放线,不得进行施工。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必须由具有一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实施,在县城规划区内,一律不准村委会和居民擅自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居民自建用房除外)。2、建立城区巡视制度。对县城区规划范围内所有新开建筑工程定时巡

3、视督察一经发现无手续开工,立即立案,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一查到底。3、(1)对不招标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处以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3)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岢岚工商局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4)未办理报建手续,未取得工程发包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停止违法行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处罚。(5)暂

4、停该项目经理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投标资格;(6)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4、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上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将建设主管部门和纪检执法机构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规行为、违法、违纪处罚等各种处理情况一并列入黑名单,记入档案,及时进行公布,使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建筑市场相应的惩戒,从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

5、市场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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