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再生墨盒案看专利产品的修理与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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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日本再生墨盒案看专利产品的修理与再造  摘要:日本再生墨盒案掀起了国内外学者关于专利产品的修理与专利侵权问题的讨论热潮。通过正当途径获得专利产品的购买者、使用者有权维护该产品,使之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这种维护包括修理、更换零部件等。但是这种维护行为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否则就会变成重新制造或者组装专利产品而构成侵权。究竟如何把握和确定这个“界限”,是否存在一定的判断标准?文章要将通过这个案例对此进行探讨。本案虽然发生在日本,但其判决结果关乎广大中国通用耗材企业,乃至修理、再生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专利产品;修理;再造;专利侵权    一、案情概要  

2、  日本佳能公司拥有BCI-3e喷墨墨盒专利。该专利有两个独立权利要求:一是产品权利要求:液体收纳容器(墨盒);二是方法权利要求:液体收纳容器(墨盒)的制造方法。产品权利要求的主要技术特征为要素H和K,要素H为:“压接部界面的毛管力高于第1及第2负压发生构件的毛管力”;要素K为:“向负压发生构件收纳室填充一定量的液体,使墨盒无论如何放置整个压接部界面都可以保持在液体里”。原告佳能公司利用专利方法生产专利产品墨盒,并在日本及其他国家进行销售。中国澳门的某公司收集由佳能公司及其许可的公司在北美、欧洲以及包含日本在内的亚洲市场上销售的、已被消费者用完墨水的墨盒,清洗墨盒后,重新

3、灌墨制成再生墨盒。RecycleAssist公司(以下简称RA公司)从该公司进口再生墨盒并在日本销售。佳能公司生产的墨盒在制造时原本带有一个墨水注入口,但其将之密封,一般很难打开。可是,一旦打开后,就能很容易从该注入口充墨。而中国这家公司是在墨盒的其他地方重新开了一个口灌墨,并没有使用墨盒原有的注入口。2004年4月,佳能公司以RA公司进口、销售的再生墨盒侵犯其JP3278410号日本专利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的判决    2004年12月8日,东京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填充墨水的行为只是对专利产品进行修理,而不属于新的生

4、产,因而应适用权利用尽原则,专利权人不能主张权利。  佳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日本知识财产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二审高等法院认为,专利权不用尽有两种类型:一是专利产品寿命终结后再使用它,属于专利权不用尽;二是更换或者修理专利产品的本质部分,使它再延续它的生命,这属于专利权不用尽。本案承认墨盒仍然有使用寿命,法院认为本案属于第二种专利权不用尽的类型——“修理或更换了本质部分”,即再灌墨恢复了要素H和K。二审高等法院同时认为被控侵权物侵犯了方法权利要求。因此,该法院判决RA公司侵犯了佳能的专利权。  RA公司不服二审判决,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11月8日,日本最高法院第一

5、法庭做出终审判决,认定RA公司侵权成立,驳回其上诉请求,令其停止销售该回收墨盒,维持知识财产高等法院的二审判决。最高法院在此案审理中首次引入“再生品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新的生产”,并据此认定RA公司进口销售回收墨盒侵权。认定RA公司进行了“新的生产”的判断要素为:正品的属性—功能、结构、材质和用途;正品专利技术内涵;正品被加工情况(被加工时的状态、加工程度);再生品的销售情况。佳能专利墨盒的特点为:一次使用、无充填墨粉用开口;用于渗墨的两块海绵紧密相连,以防止墨粉渗漏。RA公司为利用墨粉用尽的佳能墨盒,在回收墨盒上开孔(使墨盒外形改变)、清洗、再灌墨,即为“佳能墨盒

6、专利效能恢复”,RA公司回收、加工墨盒应被认定为“新的产品的生产”。    三、由本案引发的思考    通过正当途径获得专利产品的购买者、使用者有权维护该产品,使之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这种维护包括修理、更换零部件等。但是这种维护行为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否则就会变成重新制造或者组装专利产品而构成侵权。本案中,如果被告清洗墨盒、填充墨水的行为被认定为维护专利产品,使之恢复原有功能,达到能够正常使用状态的修理行为则为合法行为。如果该行为被认定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则属于侵犯专利权的再造行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把握和确定这个“界限”。  日本学者吉藤幸朔认为是否侵犯专利权

7、的基本标准在于其修理或改造是否仅属于专利权人有权进行的“生产”。具体来说,可以从修理的内容及修理的程度方面分析:第一,将专利部分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解、清污、再组装(即虽是大修但不换零件),不构成专利部分的新的“生产”,当然不侵犯专利权。第二,将专利部分全部换件,应构成专利部分的新的“生产”,如无特别情况,构成专利侵权。第三,换件部分已基本上将专利部分全部换去,其行为构成专利部分的新的“生产”,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构成专利侵权。因为这种情况下,权利用尽说讲的效果因专利部分的全部换件实质上在该专利部分已不复存在。第四,更换部分未超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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