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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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草专卖法研究论文..毕业摘要: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烟草专卖法》这部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逐渐暴露出了它的弊端,本文对《烟草专卖法》的含义和特殊性进行了阐述,并对我国《烟草专卖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提出了自己对烟草专卖法调整的一些观点和看法。关键词:烟草专卖法;特殊性;调整措施;研究烟草专卖法是烟草行业的“母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制度。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确定了生产经营活动及各项管理活动的行为规范,划分了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1991年6月29日..毕业,全国人大常

2、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实施,我国“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基本建立。一、烟草专卖法的特殊性把《烟草专卖法》国家作为烟草专卖的主体,国家对烟草专卖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从第一章总则看,烟草专卖法实行的两个重要前提是:烟草是一种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专卖制度可以提高烟草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1.烟草商品的特殊性(1)烟草中含有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主要是烟碱(Nicotine,又名尼古丁)。世

3、界卫生组织指出,已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烟草是导致人们失能和早死的主要原因。国家应作为公共福利的提供者,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对烟草市场的供给与消费进行限制性干预。(2)烟草具有“消费成瘾性”,吸烟日久成习后,便离不开烟草,烟草属于需求弹性极小和生理依赖性很强的商品,它的需求几乎不受经济环境和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而直接禁止消费者吸烟的成本过高,所以政府通常寄希望通过“寓禁于征”,即向国家交纳高额税收限制生产与消费,向有吸烟习惯的成年人提供商品,以缴纳高税收的办法达到“禁烟”的目的。(3)烟草属于具有较

4、强的“负外部性”商品,由于被动吸烟、环境污染等问题,客观上要求通过政府规制来避免这种“负外部性”的影响。2.烟草产业的特殊性(1)烟草生产的原料、配套机械与制成品,具有用途单一、针对性强的特点,多生产无益。(2)烟草产销链与劳动就业、扶贫工作、社会稳定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涉及面广。(3)烟草产品的价值构成中很大一部分是税收,而扣除税收因素,烟草产品的实际成本很低。因此,烟草业是一个投入产出比极高的行业,不加强管理,就会造成盲目发展、重复建设以及违法生产经营活动。3.烟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实

5、行烟草专卖主要是从财政角度考虑的。利益因素是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源动力。2007年1-4月份,云南省内的卷烟企业共实现税利203.11亿元,仅红云集团就实现税利63.07亿元。而整个烟草行业有35家烟草企业进入100强,共纳税1077亿元。二、我国烟草专卖法存在的问题和调整措施国家实行烟草专卖的目的,其中最主要的两点就是:提高烟草产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而国外的跨国烟草公司烟草产品的质量远高于国内,且这种状况短时间内还难以改变,因此,第一个目的已无意义。目前烟草专卖法主要是维护消费

6、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因此调整也应该针对这一问题。1.《烟草专卖法》的定位调整烟草专卖制度改革的法律规制主要集中于一部《烟草改革法》或依据现有的《烟草专卖法》将其修改为真正保障改革的法律。烟草专卖法是烟草专卖领域最直接最全面的法律,其至少应在三个层次有所作为。(1)对与其他法律矛盾和不协调的方面进行调整。(2)规定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改革原则、步骤、内容等,指导烟草业进行改革。(3)对烟草专卖制度的未来提供预测,即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当然这是在了解和把握烟草业、烟草专卖制度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的。2.《烟

7、草专卖法》立法宗旨调整《烟草专卖法》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出台的并一直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其中第一条对立法宗旨表述为:“有计划的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特制定本法”。这显然与目前烟草专卖新形势下的内外环境要求不同。对此,本文认为可将《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的表述调整为“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公民福利,特制定本法”。3.《烟草专卖法》实体内容调整具体改革内容应入法。200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实行“工商分离”改革,在现行的烟草专卖体制

8、下,实行三合一体制地区的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卷烟生产企业三家单位分开;2005年,国务院发出的57号文件,文明确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烟草企业出资人;网上订单供货的专营方式;加入WT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等这些涉及烟草专卖重要内容的变化,而《烟草专卖法》的相应规制并没有体现。4.《烟草专卖法》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烟草专卖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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