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格权的冲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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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人格权的冲突与协调关键词:人格权冲突;普遍性;利益冲突;价值冲突;协调内容提要:在市民社会,人格权冲突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人格权冲突就是人格利益冲突,也是价值冲突。对人格权冲突的协调应遵循权利绝对性原则与权利相对化原则、权利位阶原则、利益最大化原则和适当限制原则。随着民事主体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越来越严密,人格权行使中的冲突也就越来越突出地反映出来。这不仅是民事主体人格权及其保护的基础理论问题,也是民事主体越来越重视、司法机关越来越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对此,有学者曾经就法理学和社会学

2、的角度作出论述[1],怎样从民法的角度,就人格权本身的角度研究人格权的冲突与协调,具有更重要的价值。一、人格权冲突的表现形式(一)引起人格权冲突思考的典型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民事权利冲突的表现是普遍的。不过,在其他民事权利的冲突中,大部分已经有了处置的基本规则和具体规则。例如在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使中发生权利冲突,有相邻关系的规则处理;交易中的保护静态安全还是动态安全,有善意取得的规则处理。这些都是在数百年以前民法就注意到,并且加以解决了的问题。但是在人格权的权利冲突,一方面因为人格权是“二战”之后才被广泛

3、重视的民事权利,另一方面,人格权的行使基本上无需借助他人的协助即可实现,发生冲突的几率较小,因而,人格权的冲突并没有引起民法的重视,甚至有人认为人格权冲突是一个伪命题,明确提出“守望权利边界,何来权利冲突”,权利冲突是“不成问题的问题”或“伪命题”[2]。有的学者坚决反对这样的主张,认为权利冲突不是一个伪命题,而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3]。我在1994年写作《人身权法论》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4]。那时我正在研究人格权和身份权的问题,在研究隐私权的时候,发现了隐私权和知情权之间存在强烈的冲突。这样的冲突

4、在这两个权利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着,就像相邻不动产所有人一方行使权利,可能会对对方不动产所有人的权利行使发生妨碍一样,必须进行法律调整,并非权利本身就能够自行解决。引起我重视的是美国法院判决的詹姆斯·希尔诉《生活》杂志发行人时代公司侵害隐私权的案件。1952年,希尔及其家人在费城郊区的家中,被三名逃犯软禁达19小时。事后,希尔告诉记者,那三名逃犯很有礼貌,并没有采取激烈的强制手段。1955年,剧作家海斯将希尔一家的类似痛苦经验改编为《绝望的时刻》剧本,将希尔的名字改为希利尔德,作为剧中的男主角。剧中有逃

5、犯殴打希利尔德,并口头猥亵、凌辱其女儿的情节。该剧在费城上演时,《生活杂志》事先未与希尔家人商议,在原住屋中拍摄若干现场镜头,并以《真正的罪案:激起紧张的戏剧表演》为题,报道该剧的演出,并毫无保留地描述该剧为希尔一家的悲惨经验的重演,致使希尔一家遭受精神痛苦。希尔一家向纽约州法院起诉时代公司侵害其隐私权。时代公司则以满足公众知情权为理由答辩,《生活杂志》的记者指证,诚恳地相信“希利尔德”是反映了希尔事件的内心和灵魂,否认其侵权①。在这个案件中,突出地表现了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并

6、不少见。例如,在相恋的未婚男女之间,都在相互了解之中,希望掌握对方的人品、婚恋以及性方面的资讯;而这些恰恰是对方的个人隐私,是需要“瞒”的内容。行使“知”的权利,就要牺牲“瞒”的权利,满足“瞒”的权利,“知”的权利就无法保障。隐私权是人格权。尽管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长期以来没有将其确认为人格权,但它从来就顽强地存在着,直至《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侵权责任法》最后确认其为人格权。关于知情权,很多学者主张将其规定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认为它是现代民主制度及信息化社会建立的基础性权利,政治活动如果被认为是公共产品

7、,那么该产品的生产进程及工艺与成分,获得产品的人就有权知悉。该权利被认为是社会走向光明的保证。确立知情权的呼声之强烈,使人振奋②。当然,知情权不仅仅是知政权和公共知情权,还包括民事知情权在内。隐私权和知情权就这样激烈地冲突着,顽强地表现着自己。而这不过是人格权的人格权冲突的一个缩影。(二)人格权与其他人格权冲突的表现人格权的权利冲突,很多是发生在与其他权利的关系上。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主要有两种类型。1.人格权与公权利或者公权力的冲突公权利,通常也叫做政治权利、宪法权利,是公民作为权利人,国家作为

8、义务人的权利。一方行使人格权,另一方行使公权利,会发生人格权与公权利的冲突。人格权与公权利或者公权力的冲突,往往公权利一方代表的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在冲突中,享有公权利的一方往往将公权利凌驾于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之上,形成激烈的对抗。这是人格权冲突较为典型的一种。(1)人格权与采访权的冲突广西某市市民向该市广播电台投诉,该市的一个声讯公司引诱少年儿童拨打声讯,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费用③,而且中具有色情内容,严重妨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电台的一位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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