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秘密与竞业禁止条款实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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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秘密与竞业禁止条款实务解析  在现今科技一日千里之发展下,台湾的产业结构,近几年来有明显的变化,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台湾经济发展之主流。而电子、信息产业产业为确保竞争之优势,通常投入大量信息及金钱培训人才以创造发明。因此,对于营业秘密是否能善加保护以及人才之网罗,即成为前述产业能否继续藉研发成果获利之重要关键。但也因为如此,产业间暗盘下的竞争与纷扰,即不曾停歇。例如鸿海从大霸、广达挖角,近日为跨足第五代TFT-LCD领域,也积极接触前友达光电之高阶主管及工程师[1];而台积电离职员工携带机密文件,跳槽彼岸中芯,以及最近盛传的联发科挖角威盛电子研发工程师等等

2、,此种为求快速获利而导致之人才之挖角、跳槽风波,不断的发生。  由于技术、信息、营业秘密等无形的智能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中对企业之竞争力有举足轻重之影响。人才的跳槽以及营业秘密的流失,对于企业产生足以致命的杀伤力。因此,如何在致力研发同时,以有效之法律或者契约保护研发成果,即成为刻不容缓、急待解决之问题  营业秘密与竞业禁止条款实务解析  在现今科技一日千里之发展下,台湾的产业结构,近几年来有明显的变化,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台湾经济发展之主流。而电子、信息产业产业为确保竞争之优势,通常投入大量信息及金钱培训人才以创造发明。因此,对于营业秘密是否能善加保护以及人

3、才之网罗,即成为前述产业能否继续藉研发成果获利之重要关键。但也因为如此,产业间暗盘下的竞争与纷扰,即不曾停歇。例如鸿海从大霸、广达挖角,近日为跨足第五代TFT-LCD领域,也积极接触前友达光电之高阶主管及工程师[1];而台积电离职员工携带机密文件,跳槽彼岸中芯,以及最近盛传的联发科挖角威盛电子研发工程师等等,此种为求快速获利而导致之人才之挖角、跳槽风波,不断的发生。  由于技术、信息、营业秘密等无形的智能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中对企业之竞争力有举足轻重之影响。人才的跳槽以及营业秘密的流失,对于企业产生足以致命的杀伤力。因此,如何在致力研发同时,以有效之法律或者契约

4、保护研发成果,即成为刻不容缓、急待解决之问题。在立法之部份,一方面由于原有之民法、刑法与公平交易法等,均仅有零星且分散之规定,使得营业秘密之法律保护,在过去实务之运作下,处于极不确定的状态;另一方面,国际间「与贸易相关之智能财产权协议(TRIPs)」,明确要求会员国对于营业秘密应予以立法加以保护。政府有鉴于此,爰参酌我国当前产业竞争与经济环境,并参考国外立法例,于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公布施行营业秘密法,共计十六条条文[2].  除法律明文规定,业界经常用以有效保护研发成果的方式,就是要求员工签立保密契约,甚至为防止保密契约随雇佣关系之终止而失去实质拘束力,更与员工

5、以契约约定于雇佣契约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利用雇用人机密信息为自己或他人从事或经营与雇用人直接或间接竞争之相关工作,一般将此等约款称之为「竞业禁止条款」。  在较早之前,保密契约及竞业禁止条款在国内之电子信息业均普遍被利用,并无太大争议,但随着国民法意识之提升,劳动权益保障渐受重视。因此如何在保障资方的保密合约以及竞业禁止条款外兼顾及劳工权益保障,愈来愈受重视。而如何求取平衡,也就成为资方、劳方及司法界一再讨论之问题[3].本文爰简介营业秘密法以及竞业禁止条款之意义,并选取若干实务案例,为文分析,并提出相关之建议。  贰、营业秘密法概论  一、营业秘密法之

6、立法目的  营业秘密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营业秘密,维护产业伦理与竞争秩序,调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换言之,本法之立法目的有三:(一)保障营业秘密。藉由营业秘密之保障,以达提升投资与研发意愿之效果,并能提供环境,鼓励在特定交易关系中的信息得以有效流通。(二)维护产业伦理与竞争秩序。使得员工与雇主间,以及事业体彼此间之伦理与竞争秩序有所规范依循。(三)调和社会公共利益。宣示本法除保障权利人之权利外,亦应注意社会公益之维护,俾使将来争讼时,法院得考量社会公益,而为较妥适之判断。  二、营业秘密之意义  营业秘密法第二条,参酌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先进国家之立法

7、及GATT、TRIPS之规定,对于营业秘密定义为,「方法、技术、制程、配方、程序、设计或其它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之信息,而符合左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该类信息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实际或潜在之经济价值者。(三)所有人已采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换言之,学者通说认为,营业秘密之保护要件至少有三:一是新颖性,二是价值性,三是秘密性[4].兹析述如下:  (一)新颖性  营业秘密依法必须是「非一般涉及该类信息之人所知者」[5].如果一项信息虽未达到公众周知之程度,但却为一般涉及该类信息之人所知悉者,虽然可能实际知悉之人有限,然而其既为一般涉及该类信息之

8、人所知悉,在未取得权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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