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结算03324

国际贸易结算03324

ID:26094322

大小:311.0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11-24

国际贸易结算03324_第1页
国际贸易结算03324_第2页
国际贸易结算03324_第3页
国际贸易结算03324_第4页
国际贸易结算03324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结算03324》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一部分票据第一节票据的性质与功能票据(Bill)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承诺自己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证据。票据是以收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证券,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是票据定义的最核心内容。在履行票款支付义务时,出票人可以自己付款,也可以委托他人付款。作为最主要的有价证券,票据被誉为“有价证券之父”。n无因性、要式性、流通转让性是票据的基本特性。(一)票据的无因性指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先前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如果收款人将票据转让给他人,对于

2、票据受让人来说,他无需调查票据原因,只要是合格票据,他就能享受票据权利。票据上权利的内容,完全依票据上所记载的内容确定,不能进行任意解释或者根据票据以外的其他文件来确定。(二)票据的要式性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产生原因,但却非常强调其形式和内容。所谓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三)票据的流通转让性票据具有流通转让性(Negotiation),可凭交付或背书后交付进行转让,流通转让是票据的基本特征。票据转让不同于一般债权和书面凭证的转让。其流通转让具有如下特点:1.票据转让不

3、必通知债务人2.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正当持票人(HolderindueCourse)是指善意并付对价的票据受让人。(1)受让人付对价。(2)受让人善意取得票据。3.票据受让人获得全部票据权利。二、票据的基本功能汇兑、支付、信用和融资(一)汇兑功能汇兑功能是票据的原始功能,其作用是解决资金支付的空间间隔问题。(二)支付功支付功能是票据的基本功能。。如果以银行为中介、以票据为手段进行支付,只需办理银行转账即可,这种支付方式方便、准确、迅速、安全以票据作为支付手段,不仅可以进行一次性支付,还可通过背书或

4、交付转让进行多次支付。从支付角度讲,票据被誉为“商人的货币”。票据作为流通证券,其流动性几乎与货币无异。流通性是票据特别是汇票的显著特征,出于这种流通性,任何持票人都可以通过向债权人转让票据来清偿其债务。(三)信用融资功能信用功能是票据的核心功能,被称为“票据的生命”。如果使用票据结算,由买方向卖方开出约期支付票据,则可使债权表现形式明确,保障性增强,情偿时间确定,转让手续简便,且还可通过贴现提前转化为现金。票据贴现就是未到期票据的买卖,持有未到期票据的人卖出票据以得到现款。一般,多由商业银行经营票据贴现业务,各国中央银

5、行经营再贴现业务。银行经营贴现业务实际上是向企业提供资金。现代票据市场一方面买卖到期票据,一方面贴现未到期票据,使资金周转灵活。第二节票据权利与义务一、票据权利n票据权利是指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票据权利是基于票据行为人的票据行为而发生的,是与票据义务而相对存在的。n票据权利是体现在票据上的金钱给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义务人)或者关系人请求支付一定金额的权利,该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迫索权两种。n票据权利的本质反映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可能性。票据权利的性质是债权,但又不同于一般民事债权

6、,它具有以下特征:1.票据权利具有证券性。因此,要享有票据权利,必先取得票据,失去了票据,也就失去了票据权利2.票据权利具有单一性。3.票据权利具有二次性。票据债权可能有多个义务人4.票据权利具有期待性。5.票据权利具有无因性。这些原因存在与否、合法与否,对票据权利不发生影响。二、票据义务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依票据上所载文义支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义务。票据义务的性质是一种金钱给付的义务,因而,票据义务不可称为票据债务。票据义务是票据权利的相对物。票据义务不同于一般金钱债务,它具有以下特征1.票据义务具有单向性。2.票

7、据义务具有连带性3.票据义务具有双重性。三、票据抗辩票据抗辩是指票据义务人提出相应的事实或理由,拒绝履行票据义务的行为。票据抗辩是票据义务人的自我保护方式,是票据义务人所拥有的权利。一)对物的抗辩票据抗辩主要是对物抗辩,即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对物抗辩是一种效力较强的抗辩。对物的抗辩主要有三种:1.对票据记载的抗辩指因票据上所存在的记载内容而发生的对物抗辩。它包括票据要件记载欠缺抗辩、背书不连续抗辩、票据尚未到期抗辩、票据失效抗辩等。2对票据效力的抗辩指因票据义务所赖以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无相应效力而发生的对物

8、抗辩。它包括票据伪造、变造的抗辩,无行为能力人的抗辩,无代理权抗辩等。3.对票据义务灭失的抗辩指因票据义务虽曾存在,但基于某种情况已归于消灭而发生的对物抗辩。它包括票据义务因时效而消灭的抗辩、票据义务因保全手续欠缺(如持票人在被拒付时未按规定做成拒绝证书)而消灭的抗辩。(二)对人抗辩对人抗辨是指因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票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