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该废除赡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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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应该废除赡养制度[中国应该废除赡养制度]我国赡养制度的立法完善内容摘要: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状态,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已变得刻不容缓,中国应该废除赡养制度。当前,我国老年人的吃饱穿暖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随之而来的是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精神需求问题日益突出,这就向全社会提出了一个紧迫的课题,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保障逐步完善的今天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状态、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十分重要。关键词:中外、精神赡养、借鉴联合国规定,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7%,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

2、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目前,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社会。1999年,中国也进入了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2月28日发布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全国总人口132129万人,60岁及以上15340万人,占总人口的

3、11.6%,比2006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10636万人,占8.1%,比2006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约为少儿人口数量的2倍。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物质赡养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高层次

4、的需要、精神需求就会凸现。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中指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其中老年人精神缺少慰藉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保护正在成为日趋严重的问题,如果不解决或解决得不好,不仅影响到亿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所谓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是指在家庭生活中,赡养人根据法律规定或约定,在对被赡养人履行物质赡养的同时,关注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和精神需求,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在感情和心理上得到精神的慰藉,能够愉悦地安享

5、晚年,享受家庭特有的天伦之乐。在现阶段,我国老年人的赡养仍然主要依靠家庭。子女赡养父母是宪法明文规定的,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目前相当多的子女习惯把养老理解为物质与生活的照料,认为赡养老人就是让老人不愁吃不愁穿就算孝顺到家了,忽视了老年人的精神赡养,甚至出现了老年人的精神赡养被侵害的现象。本文借鉴我国古代、外国有关制度的有益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国情,就完善我国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制度谈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中国古代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规定孝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是儒家所提倡的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孝包含

6、养老和敬老两个方面,精神赡养就是敬老的表现。中国古代孝文化中精神权益保障的世代延续,除了依靠大量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潜移默化力量以外,更多地取决于政府对家庭精神赡养做出了很多法律上的强制规定。(一)传统孝道的内容赡养和尊敬老年人是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传统孝道中包含“精神赡养”的内容,精神赡养是我国几千年的优良传统。《尔雅》记载:“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也指出“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赡养老年人,不仅要求物质上的供养,更要求精神上的尊重敬爱。而后者才是更高层次的孝。孔子认为“今之孝者,是

7、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如果把孝仅仅看作养,那么犬马同样能得到供养,对老年人养而不敬,就和供养犬马没有区别。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礼祭?祭文》也主张:“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尊重老年人,是孝养关键,古人用“顺从”来实现“孝”和“敬”。“乐其心,不违其志。”及“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孝者,善事父母之名也,夫善事父母,敬仰为本,意以承之,顺承颜色,无所不至,发一言,举一意,不敢忘父母;营一手,措一足,不敢忘父母。”自西汉以后直到清代

8、,朝廷都以法令的形式规定敬养老人的具体内容,违者将作为“十恶不赦”罪之一予以严惩。而这些具体内容中不仅包含物质的赡养,还包括精神方面的赡养。(二)历代统治阶级的相关规定1、夏、商、周朝的规定早在夏朝就有了不孝罪。《孝经·五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商朝也以不孝为重罪。《吕氏春秋·孝行》引《商书》载:“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到西周,“不孝之友,是元恶大憝”,要“刑兹无赦”。2、秦朝的规定秦朝已将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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