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ID:26606020

大小:71.74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8

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_第1页
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_第2页
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_第3页
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_第4页
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义务教育学校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有效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

2、师资力量,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保证。二、工作原则(一)有序流动。县相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交流制度,明确交流程序与要求。(二)突出重点。增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镇和乡村学校的县,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要重点组织、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流动、由超编学校(园)向缺编学校(园)流动。(三)分步推进。2015年开始,县城周边学校进行试点,201

3、7年在全县推开,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2018年实现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接受省验收。(四)公开规范。建立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公开、公示制度,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防止违纪违规现象发生,防止产生不良影响,维护教师队伍稳定。三、交流范围和比例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岗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凡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可交流。学校每年交流轮岗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各级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30%。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

4、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6年的均可交流。同一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没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必须有计划交流;对没有达到交流时间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以及没有达到城区学校任教规定年限的教师,本人申请要求交流或支教的,经现学校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或支教对象范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名师,本人自愿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返聘,不占单位编制,定向帮扶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待遇通过协商解决。四、交流形式(一)轮岗交流。以行政指令为主,有计划安排符合

5、条件的人员进行轮岗。县教育局根据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培养、优化、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交流实施方案和指导计划,经学校根据实施方案和指导计划推荐参与交流的对象,由县教育局研究,统筹安排,公示结果。校长交流由县教育局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分年度统一组织,组织部门配合实施。轮岗型交流对象均随迁人事关系。(二)服务交流。以对口支教为主,由县区教育局下达计划,城区学校推荐人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服务型交流期限原则下少于1年,交流期间人事、工资保留原学校,福利待遇不变。(三)调动交流。由县区教育局审核安排,城区超编学校选派教师,调整调入缺编的农村学校工作。(四)其他交流。城镇学校新招聘的教师,由县

6、教育局统一安排,首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并纳入服务型交流计划;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可以走教的形式到村校、教学点支教,相关学校将实施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乡村学校校长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五、政策保障(一)校长选拔。从2015学年起,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原则上应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二)评先评优。从2015学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评市级及以上先进、省特级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时,原则上须具有累计2年以上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选拔高一级骨

7、干、名师时,向在农村学校任教的骨干教师倾斜。(三)职称评聘。城区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须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累计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申报评审中级职务(职称)须有农村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连续3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对服从行政指令型交流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骨干教师,取得高一级专技职务未聘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