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

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

ID:27323034

大小:54.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02

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_第1页
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_第2页
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_第3页
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_第4页
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对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的探讨民法产生时期较早,但是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步,进而产生了商法,随着市场经济的自我调整发展,经济法为解决经济危机而又诞生。因此,可以看出,民商法和经济法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但是又有着区别。分析民商法和经济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对于促进维护市场经济的平稳、有效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民商法和经济法概述民商法民商法由民法与商法组成,并有两种不同的体系: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民商合一就是民法包含商法,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民法在一定方面上对商法有一定的指导和统领作用

2、。民法,主要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物权法》、等法律组成的体系;商法主要包括《保险法》、《公司法》、《海商法》、《合作企业法》、《票据法》等法律,是调节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经济法指的就是有效调整某一范围内的所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就对于现实规范的过程来说,各类组织为主体,主要是在社联盟会的实际生产过程与再生产过程当中体现出来的,并且通过对主体进行的有效的经济管理与协调。二、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区别权利保护方面的特点不同民商法

3、中对于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内容方面都是相等的,每一个人的权利都是神圣、对等和不可侵犯的,人和人之间没有尊卑贵贱之分,任何一个公民、自然人或是法人代表等都受到民商法的同等保护。而经济法则不同于民商法,经济法保护的人群有所划分,其将受保护的人群划分为政府机关、国家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不同方面,并赋予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此外,经济法还会根据市场主体所处地位的高低以及性质的不同来配以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为常见的现象就是出现在一些垄断性行业当中。主体意思方面的限度不同民商法在主体意思方面,更为倾向

4、于自治,就是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设定、改动甚至删除民商法中的相对关系,尤其是在经济自由、高速发展的今天,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排除法律的限制,从而形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而经济法是由国家规定的,在主体意思方面,任何人都要严格遵守,不得擅自修改,并且要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来牺牲小我的利益,从而拓宽社会的发展空间,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的平均分配以及平衡发展。目标内容方面不同民商法认为人具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自由的意志,是一种高级的动物,其能够对利益选择进行独立的决定,因此比较注重个人经济的短期利益,鼓励

5、个人财富的最大化,提倡个人主义。它一般只作用于当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追求个人利益和交易安全,虽然保障了个人利益,但是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不小的挑战。经济法更加注重的是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认为每一个人都是与社会紧密相连的,个人的利益是由于社会的发展、从社会利益中获取而来的,其最大的追求是整体的社会目标以及生态目标,这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三、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的相互联系民商法和经济法同时调整各自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并扎根在市场经济之中,民商法以经济法作为基础,经济法校正民商法,二者相互

6、配合、互补。民商法与经济法在调整对象上的关系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相互补充但又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民商法强调自治,它是一种私法,要求在经济活动中任何市场经济主体不收任何形式存在的意志所强制,而是仅仅依靠个人意志来决定行为。具体表现是:一方面,当事人可以在许多情形下通过自己的意愿排除法律的使用。另一方面,当事人只有在主动使用诉讼权才能实现法律责任的追究,就是政府管的越少则表现此政府越好。然而当资产阶级步入垄断阶级时,周期性经济危机、公共商品的供量不足、总量失衡、分配不公等社会矛盾日益加剧,民商

7、法平等自愿的原则受到巨大冲击等等,总的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民商法无法解答由于政府出于公平考虑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的调控而带来的社会问题。在民商法的视野下,由于过于强调个人公平,无法对泛化的非特定性不公平的评价收入其评价体系中,因此经济法应运而生。对于我国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来说,要以国家权力对经济关系日趋完备的现况为前提,在国家确立了市场的主体地位并规范了市场的主体行为的基础上,建立并维护市场的宏观调控系统和监督管理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济关系。因而,民商法主要是調控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主

8、要是国家调控组织管理及市场中的经济关系。民商法与经济法在价值取向方面的关系民商法和经济法根本取向是实现社会的正义。民商法是保护各个不同的市场主体以同等的保护力度,不会受到不同市场主体关系的强弱的影响,赋予每个人相同的权力,并设置相同的义务。而经济法是根据不同市场主体实力等不同,给予保护的力度不同,设立不同的权力和义务,但是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还是有所交叉的。四、结语总之,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综合调控,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密不可分的,相互区别又补充,而民商法和经济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