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doc

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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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科建设,规范科研管理,提高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依据《淮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设立淮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授权设置的专门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统筹行使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相关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第三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和自身章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校学术委员会

2、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提交经其审议通过事项的备案材料。第四条学校将充分发挥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并为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第五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

3、授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委员名额,保证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担任本委员会的特邀委员。第七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三)关心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四)能任满一届,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第八条按照委员当选条件,

4、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由本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特邀委员由校长、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全体委员表决同意后确定。第九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由不超过21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人。主任委员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从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中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第十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但最长不超过2届。每次换届,

5、连任的委员人数不高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第十一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其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秘书处设在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第十二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经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五)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第十三条

6、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增补由本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聘任。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十四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悉与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二)就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三)在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四)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五)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特邀委员根据学校规定,享有相应权利

7、。第十五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须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二)遵守本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公正履行职责;(三)勤勉尽职,积极参加本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特邀委员根据学校规定,享有相应义务。第十六条经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可审定学校下列事务:(一)学科建设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二)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三)重点学科的遴选与推荐;(四)科研项目的遴选与推荐;(五)学术专著的资助;(六)校学术委员会授

8、权认为需要提交审定的其他学术事务。第十七条经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可审议学校下列事务:(一)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二)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三)校学术委员会授权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第十八条学校实施以下事项,如需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经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可进行评定:(一)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科学研究成果奖;(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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