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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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文件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熟市财政局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住建〔2010〕143号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常熟市建设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建设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9]97号)精神,建设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包括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和施工单位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由市财政局集中专户管理,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和施工单位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分别存入市财政局统一开设的“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金预留户”和“施工单位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预

2、留户”7专户。目前市财政局已开设预留户,为认真贯彻实施好《常熟市建设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8月15日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交纳的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存入市财政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常熟支行开设的“常熟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施工单位交纳的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市财政局在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的“常熟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市财政局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负责保证金的收取和退回工作。二、2010年8月15日以前已交纳、尚未退回、在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

3、基本帐户上的保证金,请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于2010年9月15日前分别转存至上述第一条规定的专户。如不按时转存,将按有关规定记录不良行为。三、市住建局和市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认真做好保证金转存过程中的服务工作,确保转存工作顺利开展。附:1、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收取、退回和提取工作流程2、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退回和提取工作流程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熟市财政局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O年八月七日主题词:贯彻工资保证金办法通知抄报:常熟市人民政府。抄送:市府办,市建管处,公用

4、处,7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住建局行政许可服务科,中国人民银行常熟市支行,市有关银行。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2010年8月7日印发打印:张宇校对:陆志明共印20份附件1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收取、退回和提取工作流程一、工程款支付保证金的收取根据《常熟市建设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为便于工程款支付保证金的收取、退回和提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流程:1、建设单位与市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签订《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协议》(《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协议》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5、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512-52822925。2、建设单位持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和《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核定表》(在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填写应交纳保证金数额,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公章)至建管处(或公用处)办理工程款支付保证金交纳数额核定手续。房屋建筑类工程至建管处办理,地址:李闸路95号,联系电话:0512-52882544;市政公用类工程至公用处办理,地址:环城东路42号,联系电话:0512-52707755。3、建管处(或公用处)按规定标准核定后,在《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核定表》中明确工程款支付保

6、证金交纳的金额,经办人、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4、建设单位将经建管处(或公用处)审核、加盖公章的《7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核定表》和银行转帐支票交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市财政局委托,地址:李闸路95号,联系电话:0512-52899094)。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到后出具票据。5、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到银行出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单)”后,在《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核定表》上签署“已收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元”意见,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6、建设单位持各单位意见、签名和印章齐全的《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核定表》、《工人工资支

7、付保证金核定表》(由施工单位办理)及其他有关材料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二、工程款支付保证金的退回1、建设单位持《退回工程款支付保证金申请表》(在下载,应填写完整且签名、盖章齐全)至建管处(或公用处)办理工程款支付保证金退回手续。房屋建筑类工程至建管处办理,地址:李闸路95号,联系电话:0512-52882544;市政公用类工程至公用处办理,地址:环城东路42号,联系电话:0512-52707755。2、市建管处(或公用处)、人社局按规定审核,在《退回工程款支付保证金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分别加盖市

8、住建局和人社局印章;《退回工程款支付保证金申请表》经市住建局、人社局审核、加盖印章后,由住建局、人社局向市财政局出具《退回工程款(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通知书》。3、建设单位持《退回工程款(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通知书》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市财政局委托,地址:李闸路95号,联系电话:0512-52899094)退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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