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程序中辩护律师会见权

论侦查程序中辩护律师会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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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侦查程序中辩护律师会见权[摘要]:刑事诉讼的职能包含控诉、辩护和审判。其中,审判居中,控诉和辩护平等对抗才是合理的诉讼结构。会见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辩护人普遍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会见的时间、程序等做了进一步的完善,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进步。然而,这种进步仍然只是相对的。以保障人权和程序正义为标准,新制度会见主体不明确、会见内容不清楚、会见程序不完善等不足,仍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和立法修改予以进一步的完善[关键词]:新刑事诉讼法会见制度完善“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一直影响

2、着我国的刑事诉讼司法界。侦查机关过度注重打击犯罪,而忽略了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由此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少冤假错案。当前,随着国民法治意识的增强,程序正义的价值渐被人们重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如此,才能保障司法的公信力。侦查阶段的会见权无疑是一种程序性权利,且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它是辩护律师在后续诉讼程序中行使辩护权以维护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基石,同时它在制约及监督侦查权、实现控辩平衡方面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的许多规定有明显进步之

3、处。(一)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为辩护人的地位《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为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一规定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就是“辩护人”的法律地位,为其行使全部的辩护权打下了法律基础,确定了法律地位。(二)新《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外,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不仅不被监听而且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另外,案件自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会见时还可以核实证据。新《刑事诉讼法》第37条不仅完善了

4、会见的程序,解决了之前侦查机关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任意阻止、限制、拖延律师会见和会见在场的问题,并且增加了辩护律师可以核实证据的会见内容,但是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依然受到了严重的侵蚀。第一,“三类案件”许可会见问题,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在司法实践中,受传统侦查思维惯性影响,一些办案人员片面关注有罪证据,对律师正当的职业活动缺乏作为“法律人”的应有理解。具体执法中喜欢“打擦边球”战术,一些公安司法机关对上述三类案作扩

5、大解释,不当限制律师的会见权。在实践中侦查机关为了侦查权力的方便行使,很容易将一些和恐怖活动犯罪擦边的案件归结为恐怖活动犯罪以限制律师的会见。至于贿赂案件,此规定在实践中易引发以下问题:....第一,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会想方设法使涉嫌贿赂犯罪的数额超过五十万元,然而经过审判,最后认定的数额往往在五十万元以下;第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比较抽象、模糊,难以避免人民检察院做不合理的扩大解释。相关解释应当进一步明确何谓“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另一方面,在实体

6、上不可能穷尽“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现实面前,可以通过程序控制防止此规定被滥用。在目前体制下对于相关案件是否属于“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是否限制律师的会见权,应当经过上级检察机关的批准。第二,不被监听问题从立法者意图来看,不被监听是为了保障律师与当事人之间交流的单独性和秘密性,以实现全面而有效的沟通而且公安部《规则》第52条也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很明显,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被监听”既包括不得通过技术手段监听,也包括不得在场监听,法律只是规定不得监听,但是没有禁止监视。因此,实践

7、当中,由于看守所会见室里几乎都安装了监控探头,侦查机关可能借监视之名,行监听之实,这不仅侵犯辩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秘密会见权,而且侦查机关有可能借此追究辩护律师的律师伪证罪责任。鉴于此,有学者主张侦查机关如果要监视,不能用技术手段监视,而应以看得见但听不见的方式监视另外,为了切实保障律师与其当事人的秘密交流权,对于以监听方式获取的证据材料及其衍生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第三,侦查阶段行使会见权被禁核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的规定,律师对当事人核对证据的时间段排除了侦查阶段,也即律师只能在审查和审判阶段向

8、当事人核对证据,侦查阶段律师无权向当事人核对证据。辩护人的职责是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辩护律师的有效辩护应开始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律师便可以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那么如果辩护律师掌握的资料是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律师的有效辩护就需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向他们核实资料。新《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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