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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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律师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保险统保项目保险协议书甲方:山东省律师协会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5幢甲乙双方就甲方组织的山东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项目,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协议组成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本保险协议书;(2)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3)中选通知书;(4)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及竞争性谈判文件;(5)应答文件澄清及承诺;(6)应答文件;(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2、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

2、,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二、保险项目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山东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项目。三、投保与出单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收集全省拟投保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投保清单、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的律师还需填写和提供“律师执业人员健康险投保告知书”,对于所有投保告知无异常的律师,将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统一填写“律师人身保险投保单”,依据最终确定的保险价格核算应缴保险费,制作应缴保费一览表,据此向乙方指定账户划付保险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单、投保清单、应缴保费一览表、保险费后,依据本章《山东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方案》内容向甲方出

3、具保险单(保险责任自保单出具时开始承担),向山东省律师协会、各地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分别开具保险费发票,开具金额依据应缴保费一览表。甲方需统一投保日期,协议年度内一次性投保。乙方中途不接受增加参保人员。四、保险条件及条款参见附件《山东省律师人身保险统保方案》。1、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的律师需填写“律师执业人员健康险投保告知书”,告知无异常的律师可以为该保险项目的被保险人。对于告知无异常,但投保后申请赔付的疾病经审核属于投保前已罹患的疾病(既往症),乙方不予赔付。2、保险期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保费应在保单生效之日后10日内付清;3、

4、承保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被保险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律师事务所及受益人(或法定)等承保明细。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保险费发票。4、赔案处理时效自理赔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29赔款金额赔付时效(天)50万元以下10天需补充资料、调查及落实案件除外50万元以上10-15天需补充资料、调查及落实案件除外5、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每半年向山东省律师协会书面提供承保项目赔付情况简报;6、因发生意外伤害需要紧急救治的,可不受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但病情稳定后,需转至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发生意外伤害所

5、发生的医疗费用,乙方按照国内三级甲等医院费用标准予以赔付,但乙方承担的境外医疗费用最长不超过3天。7、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团体意外重大案件,在案情经过及保险责任基本明确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伤者需要支付50%的预付赔款。8、保险期内出险并报案,治疗时间超过保险期限仍予以承担。9、保单执行的《人身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以出单时乙方执行标准为准,如保期内乙方执行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0、甲方需力争参保人员的比例不低于山东省执业律师总人数的50%,否则乙方有权调整保险方案或终止本协议。五、保险费计算及支付方案保险责任保险金

6、额保险费总保险费方案A意外身故、残疾10万26元116元意外医疗(免赔额0,赔付比例100%)1万重大疾病(30种)10万90元方案B意外身故、残疾20万50元233元意外医疗(免赔额0,赔付比例100%)1.5万重大疾病(30种)20万183元方案C意外身故、残疾40万105元505元意外医疗(免赔额0,赔付比例100%)4万重大疾病(30种)40万400元六、期内理赔服务291、理赔所需单证:序号所需单证名称保险责任意外伤害医疗重大疾病身故残疾烧烫伤1医疗费发票原件√√√√√2门诊病例√√√√√3住院病例复印件√√√√√4费

7、用清单√√√√√5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6火化证明√    7户籍注销证明√    8伤残鉴定报告 √   9受益人关系证明√    10授权委托书√    11尸检报告√    12医疗诊断证明  √√√2、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按上述相应理赔项目准备好申请材料,经由投保人向乙方提出理赔申请或直接向乙方提出理赔申请。对于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的保险事故,甲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事故发生之时起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话号码:95500-3,可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配合做好理赔相关事宜。

8、3、理赔受理与赔款支付:乙方在收到并核对理赔申请材料,审核过程中乙方有权利要求补充资料,补充资料应在理赔约定时效内通知甲方,对于逾期未通知的,甲方视同理赔申请完整,并不再补充其他材料。符合理赔责任且无需继续调查的案件,在作出核定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项转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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