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运管处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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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日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一、基本情况根据《中共果洛州委办公室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日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果办发〔2016〕34号)和《中共达日县委达日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达委〔2016〕34号),设立达日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公路、水路

2、行业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全县公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出租车运营的行业管理和货物运输管理,负责路政、运政、车站的管理和安全生产,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管理全县汽车维修市场。(四)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县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规费政策。21(五)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县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监督

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六)执行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律、标准;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目标,汇总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负责全县道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地方公路路产路权。(七)负责道路客货、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车辆营运证办理和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管理工作。(八)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全县公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负责全县交通行

4、业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运输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十)承担跨县道路运输及交通基础设施等的协调职责。(十一)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行政权力事项及依据(一)行政许可(共7项)211、占用、挖掘县管公路或使公路改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主席令第25号)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八、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主席令第47号)

5、第三十一、三十二条。2、提高公路两侧路基标准(高等级公路除外)依据:《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1条;《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98号])(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24项3、公路增设平面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主席令第25号)第五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98号)(三)修改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目录第21项。4、县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依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主席令第25号)第二十五条。5、利用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第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25号)第45条。《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98号])修改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目录第20项。216、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设置、悬挂非公路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主席令第25号)第五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第5款。《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

7、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98号)(三)修改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目录第22项。《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政府令第104号)(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12项。7、铁轮、履带等机具及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修正主席令第25号)第五十条。(二)行政处罚(共67项)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11.9修订)第64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

8、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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