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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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津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村卫生室)的管理,使门诊统筹报销工作适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需要,根据《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德政发〔2014〕13号)、《德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参照卫生部门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点村卫生室的职责和义务  定点村卫生室指的是通过相关部门(机构)审批,为服务范围内的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提供疾病诊断、治疗等服务的医疗服务机构。具体职

2、责和义务是:  ㈠积极宣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面准确的解答参保居民的政策咨询,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助村(居)委会做好每年的参保登记及基金收缴工作。  ㈡按照诊疗相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服务范围内参保居民的门诊诊疗服务,并按报销标准和规定给予即时报销。  ㈢每月公示本卫生室参保患者门诊报销情况。  ㈣服从县、乡居民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报销业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协助县、乡居民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做好参保居民意外伤害责任调查认定、入户走访等工作。  ㈤完成县、乡居民医保管理经办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点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  定点村卫生室的设置

3、坚持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方便参保居民就医的原则,根据人口规模以村为单位设置:1000人以下的村设置一处定点村卫生室,1000—2000人的村设置两处,2000人以上的村设置三处,一个村最多不超过三处。  三、定点村卫生室的申请与认定  ㈠申请定点村卫生室需具备的条件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且具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地点执业;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至少有两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且中专以上学历的医务人员;  4.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的卫生室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医务人员具备适

4、应居民医保报销需要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7.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具备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且各室分隔到顶,体现无障碍要求,有科室牌;  8.自行承担定点村卫生室应承担的网络、程序、报销单据等相关费用;  9.遵守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相关规定;  10.近两年无发生医疗事故或违规问题。  ㈡定点村卫生室的申请  定点村卫生室的申请坚持卫生室自愿的原则,每年12月1日—10日向卫生室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提交申请,经审查合格且审批备案的于次年初纳入定点村卫生室。因定点卫生室被取消定点医

5、疗机构资格等原因影响参保居民正常报销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卫生室可随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提交申请,由人社所会同乡镇卫生院进行认定,认定时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卫生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3.卫生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夏津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村卫生室申请表(格式附后)。  ㈢定点村卫生室的认定  1.认定原则:根据我县定点村卫生室设置现状及市人社局相关要求,定点村卫生室认定的原则为:总数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前定点村卫生室总数的基础上只减不增,原定点村卫

6、生室有退出的,所在村在达到本办法第二条“设置原则”规定的标准前不予审批新的定点村卫生室申请,在达到规定的标准后,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从在本村执业、已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卫生室中择优递补。自2015年开始,定点村卫生室的有效期限统一为两年,各定点村卫生室应当于有效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向乡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申请延续;同时县、乡居民医保管理经办机构会同乡镇卫生院每年对定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逾期不申请延续或申请延续但经审查不符合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2.认定办法:定点村卫生室的认定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乡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会同乡镇卫生院进

7、行具体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3.认定流程  ⑴乡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受理卫生室的申请;  ⑵乡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查看提交申请卫生室所在村是否有定点村卫生室差额,如有差额,会同乡镇卫生院对提交申请的卫生室进行审查(包括申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查看等);  ⑶乡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乡镇卫生院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定意见并经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审核;  ⑷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并备案后确定为定点村卫生室。  四、定点村卫生室的退出  定点村卫生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点资格予以取消: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吊销

8、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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