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097225
大小:24.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16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职改领导小组、福建省职改办.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福建省新闻出版局职改领导小组、福建省职改办关于《福建省关于出版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新出职改正(1993)018号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现根据国务院和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和《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闽职改字[1993]19号)精神,结合我省出版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评聘出版专业职务经常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聘的范
2、围与对象 1.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省内各出版社现职出版专业人员(注:出版专业人员系指专门从事图书、期刊、学报编辑,出版技术设计和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 2.国家新闻出版署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以及省科委批准的、并在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登记手续的期刊社和其他期刊编撰单位现职出版专业人员;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职改领导小组、福建省职改办关于《福建省关于出版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新出职改正(1993)018号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现根据国务
3、院和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和《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闽职改字[1993]19号)精神,结合我省出版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评聘出版专业职务经常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聘的范围与对象 1.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省内各出版社现职出版专业人员(注:出版专业人员系指专门从事图书、期刊、学报编辑,出版技术设计和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 2.国家新闻出版署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以及省科委批准的、并在省新闻出版局办理
4、登记手续的期刊社和其他期刊编撰单位现职出版专业人员; 3.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出版专业人员(包括自1992年10月至本文下发时已离退休的人员),若本人已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并基本符合其他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经评审、批准确认的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且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 4.在出版专业岗位上工作的优秀工人、已经政府人事部门同意聘用为干部、且符合出版专业相应职务任职条件者。 下列人员暂不列入评聘范围: (1)连续病休一年以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尚未返回工作岗位的;
5、(3)擅离职守,不在本专业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首次评聘以来发生过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5)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6)伪造学历、资历,谎报和窃取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和职务结构比例 1.搞好出版专业职务岗位设置,是实施出版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各出版单位应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按照因事设岗、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现有出版专业人员结构的实
6、施情况,认真总结、汲取首次评聘期间岗位设置的经验,科学、合理地设置(调整)出版专业职务岗位,确定专业职务结构比例o 2.各类各级出版单位的出版专业职务结构比例,在“八五”期间,一般可按以下掌握: 类 型、层 次 高级职务(%) 中级职务(%)││省一级出版社 15%—25%40%--50%省地方志编撰单位 10%--20% 30%-45%省一级期刊社 10%--20% 30%-45%省委党史研究室 10%--20% 30%-45%地(市)、县(市)党史研究、12% 20%
7、—35%地方志及其他编不超撰单位 12% 20%—35% 3.省一级出版社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不超过高级职务的20%;省地方志编撰单位、省委党史研究室和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期刊社,可设正高级职务岗位;一般省一级期刊社和地(市)一级出版单位可设副高级职务岗位;县(市)一级出版单位一般设中、初级职务岗位,若确因工作需要,并有专门机构和固定编制,且有符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人员,也可设少量副高级职务岗位。 三、评聘的标准条件 (一)任职条件要求 1.评聘出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
8、义祖国、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