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校〔2013〕8号 签发人:杨卫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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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校〔2013〕8号      签发人:杨卫东江汉大学关于恳请批准按学分制收费的请示湖北省物价局: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从2012级开始试行学分制改革。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更好地做好我校学生学杂费收取工作,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67号)精神,我校拟按学分制收费,并拟定了《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5—江汉大学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收取标准》,特报送贵局审批。妥否,请批示。附件:1.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2

2、.江汉大学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收取标准江汉大学2013年1月25日(联系人:于 敏 联系电话:18971677669)—5—附件1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充分利用和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6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中心,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并

3、按照学分进行教学安排和学籍管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以下简称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以下简称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第三条学分计算标准。以课内学时为基础,计算该门课程的学分。原则上,以16学时为1学分。学分数可取小数点后1位的0或5值。理论教学课每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与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原则上以每周计1学分;军训考核合格者计2学分。第四条学分制学费标准按照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进行换算。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5—第五条学分制学费标准。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

4、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学校按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所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一致,每学分学费标准为80元;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学制。第六条根据国家政策,学年制学费标准调整时,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学分制学费标准作相应调整。第七条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初缴纳本学年专业学费后,方能予以注册,取得选课资格。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实行“先选课后缴费”的原则,学分学费为:每学分学费标准×学分。第八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专业学费不予注册。因家庭经济困难且由学生管理部门确认不能按时缴纳者,须在新学

5、年开学第一周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通过“奖贷助补免”和“绿色通道”等多种资助方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第九条学生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选报课程,待课程正式选定后,按选定结果计算学分学费。第十条免听和免修课程学费结算。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批同意,可以免听和免修课程。免听课程,按1/4的比例缴纳该课程的学分学费;免修课程,不缴纳学分学费。—5—第十一条改按学分制收费后,学校对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含辅修、双学位)给予学生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免费补考不及格的学生重新学习该课程的,收取学分学费。第十二条通过湖北省教育厅

6、学籍注册的“专升本”学生,按入学时对应的专业年级缴纳相同学费。第十三条学生在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毕业最低总学分之外加修的课程(含辅修、双学位、再次重修),按实际学分计收学分学费。第十四条按合作协议培养的学生在外校学习期间,其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按合作协议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学生从其他学校转入我校学习的,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费,学年中间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按月计收当年的专业学费。专业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第十六条在校期间需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费,学年中间转专业的学生,转学当年按转入、转出专业学费标准各一半交纳,转入前按规定已合

7、格修完的课程,不再收取学分学费,学生已修课程学分学费不退还。第十七条学生因故休学(保留学籍)、中断学业或因出国、退学、转学、等原因终止本校学习的学生,按月计收当年的专业学费。休学期满复学,当年按月计收专业学费。专业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5—个月计算。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法律而被开除学籍的,其学费不予退回。第十八条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学习年限缴纳专业学费;学生在毕业(结业、肄业)前,应交清专业学费和所修学分学费。第十九条学分学费奖励。学分制收费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对学习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课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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