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规〔2016〕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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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人社规〔2016〕1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有关要求,推动我市社会组织有序承接职称评定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1月17日—10—深圳市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本市社会组织有序承接职称评定工作,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

2、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培育、扶持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高职称评定科学化水平,依据国家、省、市职称评定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称评定,是指职称管理部门、社会组织依据国家、省和市职称规定组织开展的职称评审、认定的工作。第三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作为职称管理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第四条职称管理部门向社会组织下放职称评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规范程序,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动态调整的原则。第五条社会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据民政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本办法规定,组织开展职称评定工作。

3、第二章承接条件和程序第六条申请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0—(一)在本市依法登记,并列入市民政部门公布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二)申请承接的职称评定专业应在本市具备评定事权的职称系列和专业范围内,社会组织在该专业领域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三)设有负责纪律监督的机构或监察人员;(四)具备开展职称评定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工作人员、行业专家、信息发布平台等基本条件。第一条已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的社会组织申请增加职称评定专业的,应属于行业内认可的且符合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

4、业。第二条社会组织申请承接职称评定工作,或申请增加职称评定专业,应当向职称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申报书。包含社会组织简介、机构资质、专业领域范围、业务开展情况、承接目的等内容,并说明社会组织现办公地址电话、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办公场所面积、会员数量、专家库、刊物、网站等情况;(二)可行性报告。包含专业相关性、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职称评价机制、承接职称评定工作办法等内容。第三条职称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并对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可行性进行论证。第四条—10—职称管理部门可根据职称评定专业的特点,征求相关

5、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第一条职称管理部门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的申报,予以退回并不再受理,并就相关情节通报市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第二条职称管理部门对拟同意的申报事项,应当在职称评定工作开始20日前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当年度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三章承接组织职责第三条社会组织在职称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组织章程,就职称评定工作实行自律管理。第四条社会组织应制定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纪律要求;设立投诉举报受理电话、电子邮箱,畅通

6、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职称评定投诉、举报核查机制。第五条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守职称评定工作相关规定;(二)不得利用职称评定工作谋取利益;(三)不得泄露申报单位、申报个人的相关信息,在职称评定结果公布前,不得泄露职称评定相关信息;—10—(四)申报本社会组织职称评定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社会组织该年度职称评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第一条社会组织应按照当年度国家、省和市规定的职称评定工作的申报标准和程序要求,有序组织职称评定工作。对于符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材料完整的申报人,不得拒绝受理;对于不符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

7、理由;对材料不完整的申报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齐后应当予以受理。第二条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评审记录等书面资料自产生之日起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申报人的申报资料自申报之日起应至少保留一年备查。第三条社会组织应做好职称评定评委库建设工作,按程序抽取当年度职称评定评委,按规定做好评委名单的保密工作,与评委签订工作纪律和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职称评定现场的监管。第四条职称评定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实行收支两条线。社会组织不得设立与职称评定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第五条社会组织应在每年度的职称评定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向职称管理部门提交承接工

8、作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含承接职称评定工作开展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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