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精讲班讲义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精讲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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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精讲班讲义考试大纲要求:通过对2006年、2007年、2008年近三年“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科目考试的情况,结合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2009年课程涵盖了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中:第七部分土地相关税收知识、第八部分金融、第九部分会计与统计、第十部分土地与房屋测量、第十一部分城市经济与城市规划、第十二部分地产开发与工程造价等内容。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明确的考试范围和内容基本没有发生变化,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我们考试内容的影响和变化,如:

2、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的暂行条例》等。第七部分土地相关税收知识土地相关税收知识的主要内容:一、税收基本理论;二、土地税收;三、房产税收;四、其他相关税收第一章税收基本理论一、考试大纲要求:(一)考试目的测试应考人员对税收基本理论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二)考试基本要求掌握:税收概念,税收主体,税制概念及构成要素,税基与税率。熟悉:税收的特征,税收的分类。了解:税收的目的。(三)考试范围1.税收概念与特征(1)税收概念(2)税收的特征2.税收分类(1)按税赋能否转嫁分类(

3、2)按课税对象性质分类(3)按税收收入的归属分类(4)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5)按税收计量标准分类(6)按现行预算科目和统计口径分类3.税收主体与目的(1)税收主体(2)税收的目的(3)税收的性质4.税制(1)税制概念-123-(2)税制的构成要素5.税基与税率(1)税基概念(2)税率概念(3)税率的种类1.1税收的概念及特征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其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

4、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收的本质决定了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其中:(1)强制性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对所有的纳税人强制性征税,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国家税收。(2)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征收后成为国家财政收入。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3)固定性,也称确定性。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和课税额度。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人形式的重要

5、特征。税法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1.2税收分类税法体系中按各税法的立法目的、征税对象、权限划分、适用范围、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不同的类别。1.按税赋能否转嫁分类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所谓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之后,通过种种途径将所缴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现象和过程,它表现为

6、纳税人与负税人的非一致性。(1)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为直接税。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即负税人,如所得税、遗产税等;(2)可以由纳税人转嫁给负税人的税收为间接税,即负税人通过纳税人间接缴纳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2.按课税对象性质分类按征税对象的不同来分类,是税种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税种大体可分为以下五类:(1)对流转额的征税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它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商品交易发生的流转额称为商品流转额。这个流转额既可以是指商品的实物流

7、转额,也可以是指商品的货币流转额。商品交易是一种买卖行为,如果税法规定卖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商品销售数量或销售收入;如果税法规定买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采购数量或采购支付金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社会服务性行业提供劳务所取得的业务或劳务收入金额。按销售收入减除物耗后的增值额征收的增值税,也归于流转税一类。我国的当前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2)对所得额的征税-123-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税法规定应当征税的所得额,一般是指下列方面:一是指有合法来源的所得。合法的所

8、得大致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如利润等),提供劳务所得(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投资所得(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和其它所得(如财产租赁所得、遗产继承所得等)四类。二是指纳税人的货币所得,或能以货币衡量或计算其价值的经济上的所得。不包括荣誉性、知识性的所得和体质上、心理上的所得。三是指纳税人的纯所得,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纳税人个人的生活费用和赡养近亲的费用后的净所得。这样,使税负比较符合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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