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基础班·第九讲

财经法规·基础班·第九讲

ID:304571

大小:137.00 KB

页数:0页

时间:2017-07-20

财经法规·基础班·第九讲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财经法规·基础班·第九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A.出票日期B.收款人名称C.票据金额D.用途【答案】D【例题3·判断题】对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进行更改的票据,为无效票据。()【答案】√六、支付结算的纪律和责任(一)支付结算1.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1)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2)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2.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八不准)(1)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

2、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2)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3)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4)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5)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6)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7)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8)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9)不准逃避向中国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3.单位、个人和银行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的,必须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单位签发商业汇票后,必须承担保证

3、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签发支票后,必须承担保证该支票付款的责任。银行签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后,即承担该票据付款的责任。签章:签名、盖章或签名+盖章单位、银行的签章:该单位、银行的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二者同时)个人签章:签名、盖章或签名+盖章(二)票据1.背书(1)商业汇票的背书人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2)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支票的背书人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付款的责任。单位或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后,必须承担该票据付款的责任。票据的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

4、担连带责任。2.变造(重点)变造票据除签章以外记载事项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3.追索(1)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持票人做出说明后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2)支票的出票人对于持票人的追索,仍应当承担清偿责任。4.付款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在到期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拒绝付款,

5、未按规定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持票人因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时,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收款人或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收到付款人支付的款项后按照票据和结算凭证上记载的事项将票据或结算凭证记载的金额转入收款人或持票人账户。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票据和结算凭证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账户支付金额。但托收承付结算中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按照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6、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银行违反规定将支付结算的款项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的,应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责任。第二节现金管理规定一、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现金是指具备现实购买力或者法定清偿力的通货,包括铸币、纸币和信用货币。我国的现金:人民币(包括纸币和铸币)(二)现金管理,是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现金收支进行管理和监督。现金管理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经制度。(三)现金管理应当遵守的管理原则:1.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

7、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2.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3.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4.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执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核;5.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二、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一般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

8、;(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