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提起再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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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院长提起再审,报告  请依法继续再审的报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您好!  我的再审案XX年3月19日经省高院的批复“认真接待,依法处理”又经市中院张院长审阅后,交立案二庭,第一次曾侃审查的结论:“石鼓区政府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是错了,但他没有钱,你去找张审长要钱”,XX年4月第二次唐崇高审查的结论:“此案有二次驳回,不予立案再审”。这个结论与曾侃的结论相悖,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规定:  一、有新的证据:  1、1994的年8月3日石鼓区政府勾结台

2、湾大中化工有限公司向石鼓区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错冻我银行货款40万元,以本单位的40万元为假台商担保,并承诺如有差错,由他负责。1994年10月27日有石鼓区法院解字第112号解冻书为证。2、1999年9月3日有台湾经济部的证明,台湾没有台湾大中化工有限公司,是一个子乌虚有的假公司,他制造伪证欺骗法院和法官在没有任何有效的资质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为什么采信,造成司法不公,使这个冤假错案达15年之久。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

3、,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院长提起再审,报告  请依法继续再审的报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您好!  我的再审案XX年3月19日经省高院的批复“认真接待,依法处理”又经市中院张院长审阅后,交立案二庭,第一次曾侃审查的结论:“石鼓区政府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是错了,但他没有钱,你去找张审长要钱”,XX年4月第二次唐崇高审查的结论:“此案有二次驳回,不予立案再审”。这个结论与曾侃的结论相悖,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规定:  一、有新的证据:  1、1994的年8月3日石鼓区政府勾结台湾大中化工有限公司向石鼓区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错冻我银行

4、货款40万元,以本单位的40万元为假台商担保,并承诺如有差错,由他负责。1994年10月27日有石鼓区法院解字第112号解冻书为证。2、1999年9月3日有台湾经济部的证明,台湾没有台湾大中化工有限公司,是一个子乌虚有的假公司,他制造伪证欺骗法院和法官在没有任何有效的资质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为什么采信,造成司法不公,使这个冤假错案达15年之久。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院长提起再审

5、,报告  请依法继续再审的报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您好!  我的再审案XX年3月19日经省高院的批复“认真接待,依法处理”又经市中院张院长审阅后,交立案二庭,第一次曾侃审查的结论:“石鼓区政府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是错了,但他没有钱,你去找张审长要钱”,XX年4月第二次唐崇高审查的结论:“此案有二次驳回,不予立案再审”。这个结论与曾侃的结论相悖,不但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规定:  一、有新的证据:  1、1994的年8月3日石鼓区政府勾结台湾大中化工有限公司向石鼓区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错冻我银行货款40万元,以本单位的40万元为假台商担保,并承诺如有差错,

6、由他负责。1994年10月27日有石鼓区法院解字第112号解冻书为证。2、1999年9月3日有台湾经济部的证明,台湾没有台湾大中化工有限公司,是一个子乌虚有的假公司,他制造伪证欺骗法院和法官在没有任何有效的资质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为什么采信,造成司法不公,使这个冤假错案达15年之久。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二、1997年12月24日经全面审查认定的结论,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

7、市中院48号判决不认定,而且在再审中也不认定需重新认定。  三、市中院衡法经终字第72号判决书判我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其损失另行解决。为什么衡中法民重终字第48号判决,不但损失不赔,还要受害人负担40%诉讼费用,谁对谁错,亦需要重审认定。  四、48号判决书错误很多:  1、台湾大中化工有限公司无主体资格,在所有的庭审中没有任何资质证明。  2、在48号判决前已提供台湾经济部的证明,为什么坚持有错误不改。  3、48号判决把我的法人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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