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普九时代的辍学与隐性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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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后普九时代的辍学与隐性辍学  在后“普九”时代,辍学率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隐性辍学成为新的关注点。辨析辍学与隐性辍学的区别与联系及内涵,对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教育质量有一定的价值。  一.辍学  教育学界对与“辍学”这一概念的界定,存在着不同的解读。  《简明中小学教育词典》中界定,“辍学是指除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留级、转学、死亡和按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以外,学生中途离开学校,不再上学的行为。”[1]  《义务教育效益研究》(由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著)中将“辍学”界定为“所有未完成学制规定年限的教育而中断学习、离开学校的现象”

2、。[2]其后,他们还将其中一些特殊情形,例如非因病的退学、休学、办理转学手续后未连续上学、其他未办理任何手续而中断上学等几种现象界定为“流失”。  联合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对辍学的规定则不太相同。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提出,“中途辍学指任何一阶段的学生,在未完成该阶段的课程之前,因故提早离开学校。”  美国的联邦教育部则规定:“学生在完成教育方案或毕业之前即离开学校,且未转学至其他学校的都属于辍学。”7但是美国不同州关于辍学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教育部就规定,如果学生离开学校,而且在四十五天内没有转学到其他学校的即为辍

3、学。[3]  日本把中途辍学称为登校拒否(不登校),日本的文部省对于“辍学”的定义是:“中途辍学指在一年中长期缺席日数达30天的中小学生,因某些心理的、情绪的、身体的或社会的因素及背景,不敢上学或不想上学的情况(生病、经济因素除外)。”[4]  基于以上界定的不同,可以看出,我国对辍学概念的界定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在我国,辍学的界定一般是指未完成学制规定年限的教育而中断学习,离开学校的现象。也就是说,我们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是以是否完成学习的形式(即学制规定的年限)作为界定辍学的标准,但是在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则是以离校的天数、以及是否完成规

4、定的课程作为辍学界定的标准。  由于我国在教育统计方面是以年限和形式为依据,因此“控辍保学”被作为普及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  二.隐性辍学  我们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般不能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在这种要求下,学校和老师不能随意注销学生的学籍,所以学籍意义上的辍学基本上非常少。但学籍在校,并不意味着学生能够天天到校学习。经过调研,课题组发现,农村初中阶段存在一些未完成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而提早离开学校的学生,他们符合国际通行意义上的辍学。但是我国关于辍学的定义,使这种在册但是实质性的辍学成为教育政策监管的一片真空。我们应该借鉴国

5、外的关于辍学的定义,即以是否完成规定的课程及离校的天数为界定的标准。为了在我国关于“辍学”7的界定框架之下,把年限/形式意义上的辍学与实质意义上的辍学有所区别,我们根据表现形式,把辍学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显性辍学和隐性辍学。显性辍学是学籍意义上的辍学,即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业困难等诸多原因,学生放弃学业而离开学校的现象。显性辍学学生指停止正常在校学习而离开学校,并且学籍已不在册的学生,这类辍学学生学校一般予以承认。  而隐性辍学指尚未注销学籍,但是在未完成学校课程之前,因故提早离开学校,或者有相当长的时间未能按时到学的辍学。隐性辍学学生

6、指大部分时间不在学校就读,但是学籍在册,并参加毕业考试或补考的学生。这部分学生虽然在教师或家长的劝导下偶尔返校就读,但是由于他们缺乏必要的知识基础,也只是形式上的陪读,无任何实际教育意义。这类辍学学生学校一般不予以承认。  我们在这里沿用的是较早关注隐性辍学的兰靖和张念蒙所提出的概念,“隐性辍学是相对于显性辍学而言的,指的是在学校教育场景中现存的,学生虽保留学籍,甚至正常交纳教育费用、正常参加考试,但整日游离于课堂和教室之外,静待毕业的一种非常态教育现象。”[5]  “隐性辍学”是近年来中学生群体中出现的一种较为普遍,但有些特殊的辍学现象

7、,它常表现为部分学生,虽然交了学费、有学籍、在学校的编册内,但是无故逃课、“人在课堂心在外”,整日游离于课堂之外,或者在较长的时间离开课堂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等。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这种学生在中学生群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已经成为中国当前一个令人堪忧的“问题学生群”。7  隐性辍学在实际的情况中又分为两种:强迫型隐性辍学和主动型隐性辍学。强迫型隐性辍学是教师和学校为了提高本校或者本班的升学率,而采取的一种非常偏激的做法,强迫学生提前“分流”,进入到无望于升学的非重点班级,或者编入到职业技能培训性质的单独的班级中去学习,成为应试教育的典型

8、的“牺牲品”。而主动型隐性辍学则是学生本人由于厌学、或者偶然事件、或者外部诱惑等因素的影响,而主动地放弃自身对于学业的追求,打着上学的幌子,实际上却在混学、逃学等现象。  课题组通过调研,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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