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

山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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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32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级经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第三条

2、本规程将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审核、待遇发放、基金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岗位。第四条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合理设置业务经办和复核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考核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为参保企业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业务经办顺畅、快捷、高效、优质。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62社会保险登记是维护社会保险严肃性、强制性,确保缴费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手段。通过社会保险登记,确立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的权利义务。社保机构建立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基础数据档案,为缴费单位和个人建立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登

3、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内容。第一节参保登记第五条基本养老保险的登记对象是:城镇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第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私营、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一、缴费单位参保登记缴费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领取并填报《山西省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1)和《山西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表2-1-2),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

4、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62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办理养老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5、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6、成建制转入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7、省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二、缴费个人参保登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与原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者,申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需填报《山西省参加企

5、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表2-1-2),并提供以下证件和主要资料:1、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及复印件;3、以个人身份参保前原为职工身份的本人档案材料;4、曾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重新登记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62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相关证明;6、省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第七条社会保险登记岗位受理用人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参保登记申请时,要对填报的《山西省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1)和《山西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表2-1-2)等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填报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

6、确,是否符合登记要求,用人单位和缴费个人所出示的有关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登记意见。第八条审核通过的,为其制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个体参保人员核发《山西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证明》(表2-1-3)。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编制(见附件二)。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九条参保单位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社保机构应当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1、单位名称;2、住所地址;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624、单

7、位类型;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6、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7、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8、省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参保单位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2),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副本。第十一条社保机构登记岗位审核参保单位填写的《山西省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2)是否准确无误,核对有关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审核通过的,变更参保单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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