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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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科成本监审报告安价成审〔2018〕01号签发人:王小平关于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配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和《陕西省城市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局组成成本监审组,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20日对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中心城区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核定。有关成本监审核定意见如下:一、成本监审项目安康市逸华天然气

2、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城市第12页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二、成本监审依据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陕西省城市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陕价成发[2018]57号;《陕西省定价成本监审操作规范》。2、《安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的通知》安价发[2018]41号;3、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的生产统计、财务会计等有关财务成本资料。三、成本监审程序(一)安康市物价局发出监审通知,要求企

3、业按规定填报成本及生产经营资料;(二)初审上报资料:对企业填报的成本资料进行初审;(三)实地成本监审:到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情况,查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分布和使用情况;(四)形成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初步监审核定意见;(五)成本监审初步意见告知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六)完成监审报告。四、企业基本情况第12页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安康市天然气管道的规划、建设及运营,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及经营。业务模式是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陕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购入天然气,通过燃气门站调压、计量等,经城市中压输气管网输送到各类用

4、户。管网覆盖安康江南、江北片区,2013年开始管道供气;有高新、屈家河两座加气站。企业登记情况:企业名称: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681581372R;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莉莉;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自然人出资;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2日;营业期限自:2008年12月12日;登记机关: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日期:2016年01月05日;登记状态:开业;住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经营范围:天然气供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城市

5、燃气销售;加气站燃气销售;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及安装维修。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2017年年末总资产184,832,711.98元,负债总额88,692,784.47元,所有者权益96,136,485.51元。2017年营业收入73,703,180.53元,净利润5,455,685.08元。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燃气管道现状设计年供气能力7600万m³,2017年实际供气1615.93万m³,供气达产率21.3%。五、经营者成本审核核定城市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主要由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构成。本次审核依据

6、第12页《陕西省城市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陕价成发[2018]57号,在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报的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总成本费用资料基础上,对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成本核算、费用分摊方法、预测成本的依据和水平是否合理等进行审核。因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不规范,存在:①提供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无年度审计报告;②固定资产明细统计不规范,缺失部分工程建设设计、预、结、决算资料,无管网统计及建设资料;③生产统计制度不健全,导致部分数据出现误差,统计流量数据与财务会计数据不匹配等状况。按《陕西省城市管道燃气配

7、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将各部分成本审核情况说明如下:1、固定资产与折旧按照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统计的固定资产原值明细表,与账套财务数据合理匹配判定后,由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逐项说明资产用途,分清配气业务使用资产,无关资产、与其他业务公用资产,无关剥离、共用分摊后形成固定资产原值配气业务核定数;按《陕西省城市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范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形成折旧配气业务核定数。见下表:单位:万元时间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固定资产原值配气业务核定数折旧账面数折旧配气业务核定数2015年9,326.865,7

8、80.36447.68193.262016年9,543.025,883.25810.77201.41第12页2017年10,071.905,892.54861.60202.14三年合计2,120.05596.81按三年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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