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工程质量安全渎职行为刑法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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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工程质量安全渎职行为刑法考量【典型案例一】反映的情况具有典型性的特点,其中有两个问题还值得做进一步的探讨:一是此类案件中是否有适用监督过失理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情形;二是如果存在追究有关人员监督过失责任的情形,那么在具体定罪量刑时应该体现什么样的刑事政策。一、规范分析:监督过失与渎职犯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建筑工程已成为经济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建筑过程中,他们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工程监管方出于各种原

2、因玩忽职守,对危害行为听之任之,最终导致了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等一连串重大安全事故,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地危害了公共安全。为惩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相关罪名。但司法实践中,囿于各种原因,通常是距离现场越远,越没有责任。为了防止这种不合理的现象,监督过失理论的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一)监督过失理论的提出监督过失理论由日本学者提出,意在解决现代工业社会中污染、火灾等事故发生时,企业负责人是否有监督过失责任的问题。监督过失概念的提出,源于日本的一个判例:

3、日本森永乳业公司德岛工厂是一家生产婴儿奶粉的工厂,为了提高奶粉的溶解度,自昭和二十八年起,将奶粉中掺入一定比例的第二磷酸苏打的药品(安宁剂),该药品是向当地盛名的药材商协和产业公司陆续购进的。德岛工厂从协和公司购进的第二磷酸苏打一直用作安宁剂使用而渗入奶粉中,历时颇久,从未发生任何事故。但自昭和三十年四月起至五月止,协和公司所供的第二磷酸苏打含有多量砒素的特殊化合物(松野制剂),德岛工厂对此特殊化合物不加检查,将之加入奶粉中出售,造成日本西部一些人工营养乳儿死亡、中毒症状。德岛工厂厂长及协和工厂厂长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本案

4、一审经过八年的审理,判决不能认定被告人在订购药剂时有过失,也不能认定购入药剂后未加检查有过失,因而宣判无罪。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采购物品时应有一种可能混入其他物质的不安感,并肯定森永公司在整个企业方面都有过失。此案发回重审,经审理认为,德岛工厂在使用第二磷苏打作为食品添加物时,应有某些不安感,基于这种不安感,就应有危险的预见,有指定购买纯度较高且有品质保证的物品的注意义务。违反此注意义务,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应负过失犯罪的责任,最后判决被告有罪。[1]实践中出现责任事故一般追究直接作业人员的过失责任,认为上层人员、指挥者

5、、决策者负间接责任,这种间接责任也可叫做管理、监督不力责任,如果以"地位越高离现场越远就越没有责任”为由而免除监督者的责任显然有失公正,于是日本等国刑法学者提出监督过失理论,主张监督者同样应负刑事责任。[2]应当说,该理论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对于特定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可以加强监督者的责任意识,对于维护公众利益有重要意义。(二)监督过失理论与渎职犯罪的认定监督过失,指监督者自己并不亲自从事危险事务,但对直接从事危险事务者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在直接从事危险事务的人因过失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时,应当承担的过失责任。[3]由于业务

6、及其他社会生活上的关系,在特定的人与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里的监督,是指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行为,在事前要进行教育、指导、指挥、命令,在事中要进行监督,在事后要进行检查。进行这些监督,是监督者的义务或职责,如果监督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监督义务,导致被监督者产生过失行为,引起了危害结果的发生,监督者主观上对该危害结果就具有监督过失。责任事故类犯罪的监督过失虽然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却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原因力,或是导致危害结果进一步扩大的原因力,因而也具有危险性。[4]具体而言,运用监督过失理论追究

7、相关人员的渎职责任应具备以下要素:首先,监督人员应具有监督义务。这种义务一般来源于业务管理法规、行业规章制度等等,是一种客观义务。如果不具有这种监督义务,便失去了追责的前提。其次,监督者还需具有注意能力,即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履行该项注意义务。何为注意能力?一观点认为,注意能力就是认识能力。另一观点认为,注意能力不仅应包括认识预见危害社会结果可能发生的能力,还应包括避免结果发生的能力。[5]我们认为注意能力理论意在从期待可能性的角度限缩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空间,仅具有认识能力但不具有避免能力情形下追责显然违背了这一点,因而第二种观点

8、可取。最后,没有履行监督义务与危害后果的发生还应具备因果关系。即行为没有尽到相应监管职责对危害结果发生具有原因力。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行为人没有履行该项注意义务,且履行该项义务能够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时,其没有履行注意义务与发生危害结果便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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