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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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国有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党在国有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第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

2、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第四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发展为中心;必须坚持把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核心任务;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第五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要实现“四强四优”目标,即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第二章组织设置

3、第六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第七条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国有企业,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可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可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50名或100名,但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第八条党员数量多的国有企业党支部,可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党小

4、组。第九条对已经成立党支部的国有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正式党员减少至3人以下(不含3人)时,如工作需要,且在短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能增加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暂时保留。但此类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作出决定。如该党支部在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则应予以撤销。撤销后,原党支部党员可与邻近单位(部门)党员组成联合党组织。第十条国有企业要适应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日趋增多,企业资本和人才流动加快的趋势,合理调整企业党组织设置,在新建经济组织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的同时调整党组织设置。第

5、十一条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确定,应坚持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保证和促进企业各项任务完成的原则。省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一般由省国资委党委领导,地方出资监管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国资委党委领导。第十二条国(境)外国有企业要按照灵活、简便、安全、保密的要求,积极探索党组织设置模式。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

6、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国有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妥善处理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的关系,既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又保证党组织的意见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尊重和体现,形成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三)带头执行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积极推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贯彻落实。(四)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全心全

7、意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尊重职工群众,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职工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以爱国奉献为追求,以人本管理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学习创新为动力,建立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

8、核心作用。第四章人员配备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中的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第十五条国有企业中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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