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审批基本条件和承办程序细则

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审批基本条件和承办程序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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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审批基本条件和承办程序细则(1993年1月16日民航局发(1993)39号)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办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和民航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办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审批程序的通知》,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使用民用航空器经营旅客、行李、货物和邮件运输的企业(以下简称航空运输企业)。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必须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运输能力;    2.有利于加强和发展现有航空运输企业实力和

2、规模;    3.有利于保障飞行安全;    4.不准用任何方式私下聘用现有航空公司的飞行人员和其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调动人员必须通过组织正式联系;    5.为有利于飞行安全管理,现有国有资产航空运输企业与地方经济团体联合成立的股份制航空运输企业,国有资产的航空运输企业所占股份比例原则上应大于51%;    6.地方组成的航空运输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原则上为省内、相邻省和企业所在地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定期和不定期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7.不得以湿租飞机的方式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对航空运输企业具有控制、约束作用的企业和部门不得开办

3、和参与联营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已经营通用航空业务的企业申办航空运输项目,需按本细则重新审定;    8.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准备开办多家航空运输企业,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归口协调。  四、航空运输企业除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飞机:运输飞机不少于三架;    2.资金:有与三架运输飞机相适应的资金(含流动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    3.人员:有与三架运输飞机相适应的空勤、机务维修、飞行签派、运输业务和经营管理等人员;    4.场所:有固定的飞行基地、经营

4、场所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筹建申请  五、民航局为国务院授权对航空运输企业的成立进行审查、批准机关。民航局企业管理部门为受理航空运输企业申请的归口承办部门。  六、凡拟经营航空运输企业的单位(以下称申请人),开办前应向民航局了解国家有关航空运输现状、发展政策和开办、经营航空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以及申请开办航空运输企业的具体要求。  七、申请人经调查研究和论证,如确认必要和可能,应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民航局提出筹建申请。筹建申请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筹建申请报告;  (二)筹建申请人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

5、人民政府同意筹建的批件;   (三)筹建航空运输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1.所在地区对航空运输的需求情况和成立航空运输企业的必要性;       2.拟选用的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机型和拟使用的飞行基地;      3.空勤、航行签派、机务维修、运输业务和经营管理等人员的来源和培训渠道;      4.拟经营项目和经营的航线(客运、货运或客货运),以及航线、机场保障现状;       5.拟经营航线的市场分析及经济效益预测。   (四)资金资信证明;   (五)筹建负责人的任职批件、资历表以及是否具备筹办航空运输

6、企业的组织能力的评价;   (六)如系联合组建,应附联合组建的协议书及各主管部门批件,以及各联合方的营业执照、章程;   (七)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以上文件、资料一式10份;另抄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2份。   八、民航局企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筹建申请和有关文件、证明材料及有关的资料后,按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基本条件和有关原则,会同民航局有关部门和地区管理局进行初步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并向民航局领导作出报告。   九、对同意筹建的,由民航局企业管理部门承办批文,经会签和民航局审批后,批复申请人,并将批文抄送民航局有关部门、申请人所在

7、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人所属地方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由民航局企业管理部门向其发放开办航空运输企业申请书及有关表格。对不同意筹建的,民航局企业管理部门也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此项工作在收到申请人筹建申请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十、申请人应于获准筹建航空运输企业三十天内,持民航局的批件及资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筹建登记。经核准核发筹建登记证或批文后,方可开展筹建工作。并于十天内将工商筹建登记证的复印件送民航局企业部门备案。未经批准筹建不得对外开展筹办活动,也不得在当地先登记注册,再办理筹建申请。筹建工作   十一、申请人在筹建航空运

8、输企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条件具备时,凭民航局的筹建批件和工商筹建登记证明分别办理以下手续:   (一)到民航局计划部门办理购机、租机申报手续;   (二)到民航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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