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法律问题探析

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法律问题探析

ID:32012508

大小:1.28 MB

页数:40页

时间:2019-01-30

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法律问题探析_第1页
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法律问题探析_第2页
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法律问题探析_第3页
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法律问题探析_第4页
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法律问题探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法律问题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提示一、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分为:基础性理论研究、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二、论文的正文篇幅要求为:基础性理论研究论文不低于2万字,属于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与调研报告的学位论文,不低于1.5万字。三、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型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要有案例材料作为支撑,案例材料计算在正文篇幅的字数内。注(其余要求见网页):西南政法大学网站->研究生部网页->法律硕士->培养要求->关于规范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提示:《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的法律问题探析》是应用性专题研究论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参考标准法律硕士理论性

2、研究论文法律硕士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评阅参考标准应用性专题研究论文评阅参考标准一、论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与司法实践价一、论文的选题意义值二、对文献资料掌握的程度二、所选案例及调研数据是否紧扣论题三、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三、论述及论证方法是否反映了对基础理知识水平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四、是否针对特定的问题做出了独立思四、论文的创造性考,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法五、不拘泥于理论性研究论文格式,具有五、写作的规范性和逻辑性等方面与论文类型相适应的写作规范与逻辑六、论文的不足六、论文的不足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论文所反映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优()良()中

3、()差()优()良()中()差()论文写作水平论文写作水平优()良()中()差()优()良()中()差()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红筹股公司回归内地A股市场的法律问题探析导师:汪世虎教授作者:赵寨红中国·重庆二○○八年九月内容摘要国内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自1990年运行至今,在进行了诸如“股权分置改革”等一系列变革困扰国内证券市场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后,国内承接大型红筹股公司回归的市场环境已基本具备。本文从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红筹股公司回归A股市场发行股票需要解决的若干法

4、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性研究,以期为红筹股公司的A股顺利回归寻找一条现行证券法律制度框架下合法的、最有效率的路径,便于红筹股公司操作回归A股市场事宜,同时也向我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具体监管的参考思路。在研究的过程中,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等方法,尽可能详细地探讨了目前国内法学界、投资银行界及广大的红筹股公司对于红筹股公司的概念、回归A股模式、主体法律障碍、发行A股实务问题之诸如发行性质、发行类型、票面币种及金额、信息披露、公司名称及会计核算年度等存在的认识分歧,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的路径。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四部分。引言部分概括介绍了红筹股公司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研究红筹股公司回归

5、的目的,结合香港股市与我国A股市场的互动关系及我国A股市场发展的现状,探讨了红筹股公司回归A股市场的意义,在肯定红筹股公司回归对于我国A股市场的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同时,引出了红筹股公司在法律层面如何落实回归A股市场的论题。第一部分,从红筹股公司定义及特征方面入手分析了红筹股公司的内涵与外延,将红筹股公司定义为“是一家在香港股票市场上挂牌交易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有中资背景的受香港公司条例监管的上市公司”。第二部分,对比分析了红筹股公司回归A股市场的理论上的三种模式即CDR模式、联通模式及直接发行模式的特点,结合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证券法律制度建设及证券监管政策的现状,建议采用直接发

6、行模式。第三部分,阐述了国内目前存在的关于红筹股公司直接发行A股在主体资格上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的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尽管红筹股公司不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境内法人,但其直接发行A股并不存在主体方面的法律障碍。第四部分,着重研判了红筹股公司筹备及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监管其A1股发行过程中需要明确的几个操作性问题,包括发行性质、发行类型、面值币种及金额和信息披露监管、公司名称、会计核算年度等。笔者认为,在发行性质方面,首发比增发更能符合红筹股公司回归A股市场这一行为的本质;在发行类型上,采用增量发行比存量发行更符合我国现行境内证券法律制度之规定;在股票面值币种及金额方面,采用人民币为股

7、票票面币种及不统一面值金额更有利于红筹股公司的回归;在信息披露监管方面,建议两地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在公司名称、会计核算年度方面,建议允许突破现行法律规范。结语部分,指明了直接发行是最佳的回归方式,重申了红筹股公司直接发行A股并不存在主体方面的法律障碍,提出了发行性质、发行类型、票面币种及金额、信息披露监管、公司名称、会计核算年度等实务问题的解决办法,指出了红筹股公司回归后将会对红筹股公司自身和内地证券市场在微、宏观方面产生一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