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JJ0002S-2016-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参酒.pdf

QTJJ0002S-2016-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参酒.pdf

ID:32117727

大小:216.6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1-31

QTJJ0002S-2016-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参酒.pdf_第1页
QTJJ0002S-2016-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参酒.pdf_第2页
QTJJ0002S-2016-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参酒.pdf_第3页
QTJJ0002S-2016-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参酒.pdf_第4页
QTJJ0002S-2016-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参酒.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QTJJ0002S-2016-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参酒.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备案号:225371S-2016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8日Q/TJJ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TJJ0002S-2016人参酒(配制酒)Q/TJJ0002S-2016225371S-201620161129201911282016-10-20发布2016-10-20实施通化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TJJ0002S-2016人参酒(配制酒)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造白酒为酒基,加入水、人参(5年及4年生人工种植)、添加或不添加蜂蜜,经浸泡、澄清过滤、勾兑、灌装而成的人参酒配

2、制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48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8951

3、白酒厂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T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1977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24694玻璃容器白酒瓶GB/T27588露酒NY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QB/T4254陶瓷酒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4、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3技术要求1Q/TJJ0002S-2016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白酒应符合GB2757的规定。3.1.2人参(生晒参和鲜人参)应为5年及4年生人工种植,并符合GB/T19506中生晒参、鲜人参和DBS22/024中的规定。本产品人参添加量0.5g/10

5、0mL。3.1.3蜂蜜应符合GB14963的规定。3.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微黄组织形态清亮透明,无悬浮物GB/T5009.48滋、气味醇和,舒顺谐调,酒体完整;具有本类型酒应有的香气,诸香和谐纯正;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注:对贮存6个月以上或酒温低于10℃的瓶装产品允许出现少量的沉淀或失光。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酒精度/(%vol)20.0~60.0GB/T5009.48总酸(以乙酸计)/(g/L)

6、≤6.0GB/T15038总糖(以葡萄糖计)/(g/L)≤200GB/T15038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35GB/T27588附录A干浸出物/(g/L)≥0.30GB/T15038人参总皂甙/(%)≥0.02NY318铅(以Pb计)/(mg/L)≤0.15GB5009.12甲醇/(g/L)≤0.6GB/T5009.48氰化物(以HCN计)/(mg/L)≤8.0GB/T5009.48注: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总糖标签标示值与实际值不得超过±10%。甲醇、氰

7、化物的指标均按100%VoL酒精度折算。3.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JJF1070的规定检验。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8951和GB14881的规定。5检验规则2Q/TJJ0002S-20165.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酒精度、总酸、总糖、总酯、干浸出物、甲醇。5.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

8、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⑴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⑵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⑷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5.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批量在500箱以下,随机抽取4箱,每箱取样一瓶(以500mL计),其中两瓶做感官和理化检验用,其余两瓶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印,作为仲裁样品保存半年。5.5判定规则受检样品项目全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