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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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行政执法丽水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主体法定行政机关丽水市水利局法律依据:(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2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8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6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7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4条6、《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3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4条8、《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16条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7条10、《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3条1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2、和国水法>办法》第6条1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6条13、《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第4条14、《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6条15、《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3条2106水利行政执法16、《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第3条17、《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第4条18、《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第3条1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81条2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31、33条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0条2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

3、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二)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6条第1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条第2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7条第3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53条第2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3条第2款8、《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74条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3条第2款、第3款、第4款10、《浙江省渔港

4、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第2款11、《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4条第1款12、《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3条1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第5条15、《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4条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5条2106水利行政执法17、《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3条第2款18、《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2条、第5条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3条20、《浙江省水产种苗管

5、理办法》第4条第1款21、《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4条第2项22、《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3条23、《渔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1条24、《浙江省违反渔港水域安全管理法规处罚办法》第4条法定行政机构丽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41条、第42条、第44条、第45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7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36条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17条受委托执法组织(一)丽水市水政渔政监察支队法律依据:1.《中华人

6、民共和国渔业法》第48条2.《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水政监察专职执法队伍或者其他组织实施水行政处罚。2106水利行政执法(二)丽水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可以行使《水土保持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职权。(三)浙江省渔业船舶检验局丽水检验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

7、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相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渔业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技术证书,并领取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签发的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后,方可从事渔业生

8、产。”5、《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工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2106水利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依据一、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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