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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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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用菌菌种(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流程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理依据《湖北省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需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须5万元以下;(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下,生产技术人员1名以上;(三)有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四)生产场地的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单位或个人申请作出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证办证流程图单位或个人申请依据《湖北省关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2、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专门经营场所;(二)经营人员应当具有种子相关业务知识。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理作出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生产经营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工作流程图单位或个人申请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种子管理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种子管理机构对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针对所反映的质量问题,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时,需鉴定地块的作物生长期已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表现期,从技术上已无法鉴别所涉及质量纠纷起因的;(二)司法
3、机构、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质量纠纷作出生效判决和处理决定的;(三)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通过田间现场鉴定的方式来判决所提及质量问题起因的;(四)该纠纷涉及的种子没有质量判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五)有确凿理由判定质量纠纷不是种子质量所引起的;(六)不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的。远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受理组织现场鉴定制作现场鉴定书,5日内送交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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