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

ID:32944144

大小:57.38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2-18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_第1页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_第2页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_第3页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_第4页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新刑诉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完善侦查监督思索【摘要】新修改的刑诉法强化了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但是目前我国的侦查监督工作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为了应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给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带来的挑战,结合新刑诉法的规定总结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遇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建议,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以期强化监督的效果。【关键词】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完善机制一、引言侦查活动处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起始环节,是起诉和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整个刑事诉讼的进程和结果。台湾著名学者林铉雄指出“侦查中所犯的错误往往具有不可弥补性,许多实

2、证研究指出,错误裁判最大的肇因乃错误侦查,再好的法官、再完美的审判制度,往往也挽救不了侦查方向偏差所造成的恶果”。[1]侦查的重要性导致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也显得尤为重要。社会文化对一个社会的司法模式影响是巨大的。[2]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严重阻碍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未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有必要结合新刑诉法加强对侦查监督的研究探讨,以期能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扎实推进侦查监督工作依法进行。二、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新刑诉法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职能,但

3、是多属于监督范围、方式等的授权性规定,具体程序尚不明确。(一)从立法上看,我国现行侦查监督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1、我国现行立法在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同时,又确立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使得公检法之间的关系成为一种横向交互制约的复杂态势。其实,如有的学者所言,法律监督应当是一种“单向性的国家法律行为”。[3]而且由于长期以来受我国社会治安形势的影响,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往往在强调打击和配合的同时,淡化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显得配合有余、监督不足。2、现行法律只规定了对公安机

4、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程序,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则缺乏具体的制约机制。“目前,由于公安机关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随意启动侦查程序,扣人缴款,交款赎人特别是个别侦查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现象时有发生”。[4]虽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8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但是显然难以实现监督的目标。3、法律效果的规定不具体。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但是如果同级公安机关怠于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怠于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纠正违法

5、行为,检察机关就不能再进一步采取任何措施予以规制。只规定检察机关有纠错权,却未规定公安机关“拒不改错”的法律后果,造成检察机关的纠错权仅仅是一项建议权,弱化了监督性质。(二)从司法上看,侦查监督工作操作性不强,缺乏侦查监督落实的程序性保障机制1、侦查监督的内容不完善,不能适应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全面监督的实际需要。尽管新刑诉法规定了检察机关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两种途径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但是对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活动的全过程特别是其侦查程序是否合法的监督却缺乏具体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的一些违法行为不能通过检察监督及时发现

6、并予以纠正。2、侦查监督的途径滞后。当前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主要是凭借书面卷宗审查的方式。检察机关通过审查批捕途径进行侦查监督,只是由审查批捕部门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提请批捕案件,通过阅卷材料进行监督,事实上侦查机关的违法侦查行为基本上是不可能在卷宗中反映的。通过审查起诉途径进行侦查监督也有缺陷,由于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监督也只是一种事后监督审查方式,其功效自然流于形式。3、缺乏掌握侦查活动情况的机制和渠道。侦查活动具有天然的封闭性,检察机关了解侦查活动只能通过侦查机关提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而侦查机关为了实现打击犯

7、罪的目的提交的材料的全面性不能保障,可能只提交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事实和证据,或是只提交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事实和证据,对于在侦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不会主动提交检察机关审查。三、新刑诉法背景下完善侦查监督的对策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检察机关需要结合新刑诉法的规定,针对目前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优化监督运行方式,以期强化监督效果,真正实现司法公正。(-)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尊重与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此次刑诉法修改正式将其作为刑事诉讼

8、活动的原则加以明确规定。这就要求侦查监督人员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制约与配合协作并重的执法理念;既要依法保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