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职成函〔20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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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教职成函〔2013〕10号关于举办2013年江西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节资源环境类专业技能比赛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中专部),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关于举办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十届技能竞赛节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2〕66号)精神,现就2013年江西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节资源环境类(赛项名称)技能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比赛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3月22日报到,3月23日比赛地点: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周家坊,从火车站坐萍路车直达)二、比赛项目

2、1、综采电气维修2、采掘机电维修3、煤矿瓦斯检查三、参赛对象参赛对象是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含高职院校中专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及五年一贯制班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四、组队及参赛方式为了确保各项赛事安全有序开展,确保大赛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实现校校有赛事,层层有选拔,各参赛单位按以下方式组队。资源环境类技能比赛均为个人赛,由每位参赛学生独立完成比赛规定的工作任务。各设区市和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代表队可报参赛学生4人。各参赛单位设领队1人,每个选手可安排1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必须是

3、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在籍学生。凡参加2013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十届技能大赛资源环境类技能比赛的代表队,务必于2013年3月15日前按《关于举办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第十届技能竞赛节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2〕66号)指定方式完成报名工作。五、奖项设置1.参赛选手奖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参赛人数(组数)的5%设一等奖,10%设二等奖,20%设三等奖,设优秀奖若干。2.指导教师奖大赛为三等奖及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六、比赛规程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资源环境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及

4、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2013年全省中职院校技能大赛节源环境类技能比赛规程(见附件),对比赛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判。七、组织领导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协办单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承办单位: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设立2013年全省中职院校技能竞赛资源环境类专业技能比赛执行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构成如下:主任:陈迎荔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副主任:徐水源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卢建平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培训基地负责人肖善香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院长委员:肖桂林、夏泽

5、育、张建云、易芳、江国文、张凯、廖玉林仲裁委员会构成如下:主任:略八、选手资格审查大赛执行委员会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各代表队报到时,大赛执行委员会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赛后若发现参赛选手身份造假的,将收回证书,并通报批评。为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报到时参赛学生需带以下材料:1.加盖了本校印章的《参赛证》(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普通中专、成人中专需带录取花名册(需盖有省中招办印章)原件及复印件,职业高中带参赛学生学籍表(需盖有设区市教

6、育局职成科印章)原件及复印件。参赛证及其它原件查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查。九、比赛注意事项大赛筹备处(会务组)设在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萍乡市高坑镇周家坊,邮编:337042)联系人:曾晓辉电话:13907997342传真:0799-6371013QQ或邮箱:148351077@qq.com比赛期间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的场地和交通保障,由张宏昌负责。未尽事宜,可上江西省教育厅职成信息网查询,也可与大赛会务组取得联系。江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

7、育处2013年1月17日附件:2013年江西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节资源环境类专业技能比赛规程一、项目设置(一)综采维修电工(二)采掘机电维修(三)煤矿瓦斯检查二、参赛注意事项(一)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视情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奖品等相应处理,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二)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和比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

8、器材。(三)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和意外。(四)各参赛学校在赛前举行选拔赛。三、申诉与仲裁(一)申诉1.参赛队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判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过程、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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