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ID:33753660

大小:145.59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2-2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_第1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_第2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_第3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_第4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8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证管好并用好募集资金,充分发挥其效率,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募集资金:

2、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第三条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第四条公司应接受保荐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和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第二章募集资金存储的管理第五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

3、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第六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第七条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第八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列明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1涉及

4、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上市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三)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四)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人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

5、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第九条保荐人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第三章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第十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一)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及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签批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会议审批。(二)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支出的审批,原则上由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特殊情况(如董事长出差等无法履行职责时)董事长可以授权总经理代为签批。(三)财务部根据经签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付款。第十一条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一)按照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组织开展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1、公司应当按

7、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准挪做他2用,严禁被公司股东挪用或占用。2、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必须坚持谨慎的原则,以成本最低、产出最大为准则,以提高股东回报,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为目的,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3、为避免资金闲置时间过长,提高其使用效益,在保证投资项目计划用款的前提下,公司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条件下,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以暂时用做下列用途:(1)适量先行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之需,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用于安

8、全性、兑现性较强的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短期投资,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二)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