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

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

ID:33861643

大小:691.54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3-01

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_第1页
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_第2页
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_第3页
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_第4页
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48卷第2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3月Vo1.48No.2JournalofHuazhongNormalUniversity(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Mar.2009论我国公司登记立法价值取向的选择李克武(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摘要法的价值要素包括自由、公平、正义、秩序、安全、效率等,这些要素当然也应当是公司登记立法的价值因素,其中安全和效率应当是公司登记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选择。但安全与效率往往存在冲突,需要在公司登记立法中进行协调。具

2、体就我国的公司登记立法的价值取向选择而言,应当是以安全为基础,以效率为目标,在保障基本交易安全的基础上追求交易效率的最大化,而不是以效率为主,更不是片面追求效率。关键词公司登记;价值取向;安全;效率是法对于人们(包括个人、团体、国家、社会等)需求一、公司登记立法基本价值要素的选择的满足,是人们寄望于法去实现、去达到的追求。(一)法的价值体系概说法的价值对于立法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法纵览人类法制史,不难发现,关于法的价值一的价值是立法的思想先导。人类进行立法,其动直是先贤圣哲们孜孜探求的问题。“在法律史的各因、意图

3、、目标都无不由一定的价值需求所决定并个经典时期,无论在古代或近代里,对价值准则的为这一价值需求服务。可以说,立法者持什么样的论证、评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们的法的价值观,就可能会形成什么样的法的原则,从主要活动。”①但是,至今为止,关于法的价值,并没而就可能会形成什么样的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形成权威的统一的概念。日本川岛武宜先生认例如,如果持秩序、安全的法的价值观,就会在立法为:“法律所保障的或值得法律保障的(存在这种必中设计严格的程序、规定苛刻的条件;反之,如果持要性)价值,我们将其称之为‘法的价值

4、’。”④我国效率的法的价值观,则在立法中会设计简易的程学者孙国华教授主编的《法理学教程》一书将法的序、宽松的条件。法的价值对于执法的意义也是巨价值解释为“就是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阶大的。古人日:“徒法不能以自行”。立法固然是执级、社会需要的积极意义。一种法律制度有无价法的依据,但事实是,立法往往较为笼统、抽象,对值、价值大小,既取决于法律制度的性能,又取决于法的执行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依靠执法者对法的理一定主体对这种法律制度的需要,取决于这种法律解和认识,此时,执法者的法律价值观便具有重要制度能否满足一定主体

5、的需要以及满足的程的意义。如果执法机关和人员法的价值观出现偏度。”@卓泽渊先生解释说:“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差,法的执行就可能出现失误甚或走入歧途。因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此,法的执行也离不开法的价值的指导。实践反复对于人需要的满足,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证明:同一法律规定在不同法的价值观的指导下,并论证了法的价值在属性上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法的执行会形成不同的后果。应然性和实然性,在表现形式上可能是法律明示的由于法(或日法律)的范围非常广泛,种类繁也可能是暗含的,可能表现为观念、理论,

6、也可能表多,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还可区分各级各现为制度。④⋯⋯这里,笔者无意于给法的价值下层的部门法,所以,法的价值并非是单一的一元要定义,但从学者们的论述中可以看到,法的价值就素,而是同时存在着不同的多元要素,是多元(可以收稿日期2008—09—20基金项目教育部200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公司登记机关的组织体系、职责划分与法律责任研究”(教社科司函[2007]179号)26区分层级)价值要素共同构成的一个价值体系。尽要以这三种登记类型为依据展开规定的。其中,设管人们对什么是法的价值存在认识分

7、歧,但对于法立登记是通过公司设立人的申请、登记机关的审核的价值是由多元价值要素构成的体系则已达成共而成立公司的登记。当事人意欲设立公司,除具备识。可是,法的价值体系到底如何呢?从学者们的公司法所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外,还必须根据法论述中我们又难寻找到统一的答案。不同时期人定程序,将公司登记法规定的设立公司应予登记的们对法律的需求有所不同,不同制度背景下人们寄事项向登记机关申报登记注册,并予以公示。非经望于法律实现的目标有所不同,不同学者的认识能设立登记,公司不能成立,不能取得公司企业法人力、认识角度有所不同,因此

8、,人们对法律的价值体资格。注销登记则是在因各种原因而导致公司终系的构建存在不同认识是可以理解的。笔者认为,止时,根据公司的申请,由登记机关将公司终止的法的价值要素主要有自由、公平、正义、秩序、安全、事实、原因、时间等在公司登记簿上记载并予以公效率。这些要素是全部法,无论是程序法还是实体示的登记。注销登记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必经法,也无论是哪个部门法,所共同具有的。但是,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