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规范操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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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规范操作的意见(2004年3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发[2003]15号),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国有企业改制规范操作意见。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原则  (一)坚持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围绕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通过改制更多地流向关系国民经济全局

2、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对属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中小企业,通过实行各种有效的改制形式,尽快实现国有资本大部分或全部平稳退出。  (二)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除资产经营公司等极少数必须由国有独资的企业外,其他国有企业都要实行国有资本和其他各类资本的混合持股,下大力解决国有企业“一股独大”问题,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今后,国有资本投资设立企业时,一般都应多方吸引社会其他投资,共同组成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

3、要实现形式。  (三)着力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依法搞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要维护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平等发展的权利,确保各类产权不受侵犯。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四)国有企业改制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转让国有产(股)权;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民资并购重组等。  (五)国有企业实施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要坚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主要类型包括:  吸收增量型。

4、即将原企业国有净资产作价出资,通过吸收外资、民间资本和其他法人投资入股的方式增加企业资本总量,降低企业国有资本所占比例。  存量置换型。即将国有资产在产权交易市场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公开转让,吸收各种非国有股东投资入股,全部或部分退出国有资本,降低国有股的比重。对实行存量资产置换的部分大型企业,可从其税后未分配利润或资产转让收益中提取一部分,纳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不再转增国有资本,实行直接减持。  扩股弃权型。即在保障国有资本权益的前提下,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增资

5、扩股权,增加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降低国有股比重。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审批  (六)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制定改制方案。方案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负责组织企业制定。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改制总体思路和指导原则;国有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处置,股权设置,职工安置方案,债务处置方案,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规划;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需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八)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378号)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

6、定或批准不得实施。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等事项的,需预先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重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绝对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研究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审批暂按现行规定处理。国有企业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转让国有股权的特定程序,按《公司法》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四、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认定和保全  (九)认真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国有企业改制前,要按照省国资

7、委《河北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冀国资[2003]5号)等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对国家没有出资,且有充分证据证明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时和经营过程中没有国有资本金注入,属于挂靠性质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实认定,并办理解除挂

8、靠手续。具体实施细则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研究制定。  (十)严格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选聘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企业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应一并进行审计。凡改制为国有股不绝对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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