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h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h

ID:34164376

大小:36.51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3-04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h_第1页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h_第2页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h_第3页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h_第4页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h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h》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提要]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应当在船舶开工建造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对特定的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航线、水域暂停新增运力许可的决定,应当依据水路运输市场监测分析结果作出。 原标题: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3年12月30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2014年1月3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

2、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第三条 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

3、和滚装客船运输。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具体实施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第二章 水路运输经营者  第五条 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三)有符合本规定要

4、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附件1的要求。  (四)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个人只能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不超过600总吨;  (三)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水路运输

5、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旅客运输的,应当使用普通客船、客货船和滚装客船(统称为客船)运输;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使用液化气体船、化学品船、成品油船和原油船(统称为危险品船)运输;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可以使用普通货船运输。  (二)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三)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八条 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备

6、满足下列要求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一)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满足附件2的要求;  (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1.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应当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从业资历;  2.经营客船、危险品船运输的,应当具有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  (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职责要求相适应。  第九条 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输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配备的高级船员中,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25%;  (二)经营客船

7、、危险品船运输的,高级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  第十条 交通运输部具体实施下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一)省际客船运输、省际危险品船运输的经营许可;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许可;  (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控股公司的经营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向社会公布。但个人从事内河省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